核查报告 下载本文

主题:自动衡器检定装置期间核查方法 1、目的: 为证明在用计量标准装置、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测试周期之间,保持良好置信度,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期间核查管理程序》(JHGS.B-010)制定本方法。 2、适用范围: 用于自动衡器检定装置的期间核查。 3、职责: 3.1 日衡检定一站负责自动衡器检定装置的期间核查。 4、期间核查步骤 4.1 核查对象:随机抽取自动衡器检定装置中10只20kgM1等级砝码,可与〖非自动衡器检定装置(1)〗一并进行。 4.2 核查标准:F2等级公斤组砝码标准装置。 4、3 期间核查时,随机抽取自动衡器检定装置中10只20kgM1等级砝码。送日衡检定一站,重新检定。 4.4 对检定结果进行核对。 5、核查结果判定及处理 5.1核查对象的检定结果与自动衡器检定装置中砝码检定结果一致时,核查结果判定为:满意。否则,核查结果判定为:不满意。 5.2 核查结果判定为:满意,证明在用计量标准装置、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测试周期之间,保持良好置信度,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可继续使用。 5.3 核查结果判定为:不满意时,应立即查找造成不满意的原因。 5.3.1 如果属环境、人员方面的原因,应进行整改后,重新进行期间核查,直至满意。 5.3.1 如果怀疑标准器失准,应立即上报综合技术室,必要时对标准器重新检定。 5.3.1 如果对标准器重新检定证明,标准器失准,应立即启动《不合格控制程序》。 5.4 期间核查负责部门在每次期间核查时,应做好期间核查记录,并编制期间核查报告。 5.5 期间核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