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号《审计管理系统》(地方版)规格说明书(审计发〔〕号) 下载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文件

审计发〔2006〕57号

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管理系统》 (地方版)规格说明书——计算机审计

实务公告第3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审计管理系统》(地方版)规格说明书——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经署领导同意,现予印发,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实施信息化建设、开展计算机审计参考。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审计管理系统》(地方版)规格说明书

——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

目 录

第一章 概 述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章 名词定义 第四章 软硬件环境 第五章 网络环境及网络设备 第六章 安全环境 第七章 系统结构 第八章 采用技术

第九章 应用模块构成及角色设置 第十章 部署实施

第十一章 超出适用范围的特殊配置 第十二章 系统的维护及服务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条 《审计管理系统》(地方版)(以下简称本系统)是审计署为适应地方审计机关,特别是省级审计机关,加强审计管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节省信息化建设资金的需要,在金审工程(一期)投资所建《审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设的应用系统,是金审工程(一期)应用系统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

第二条 本系统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公共通信网络平台或局域网网络环境,在单一的硬件平台上部署系统,提供给审计机关及同城或异地的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使用。

第三条 本系统是一个为审计机关提供公文流转办理、审计业务管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关事务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协同工作平台,用以加强审计业务工作的决策、组织、指导和管理,并构建用于支撑审计业务的基础资源数据库。还可以实现审计机关之间、审计现场与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信息共享。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系统适用于省级、地市级审计机关。

本系统支持省级审计机关在同城或异地设有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情况。

第五条 本系统标准配置下支持用户总数为400人以内。 第六条 本系统标准配置下,建议网络带宽应为2M或者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