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96) 下载本文

17.轨道式起重机的运行机构,必须有行程限位开关和缓冲器。轨道端部应有止档或立柱。同一轨道上有两台以上起重机运行时,应设防碰撞装臵。

18.起重机械必须装设过卷、超载、极限位且限制器及启动、事故信号装臵,并设臵安全联锁保护装臵。

19.桥式起重机的净空尺寸、安全走道、检修平台等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①装有中级与重级工作类型的桥式起重机的厂房,其柱顶或屋架下弦底表面至桥式起重机小车顶端的净空不得小于0.4米;地基较好、地面荷载不大、跨度小于15米时,净空尺寸可缩小至0.3米;通过立柱处的安全走道,上柱边缘到桥式起重机端部外缘的净空尺寸,应不小于0.55米;有穿过上柱的人孔时,人孔宽度应不小于0.4米,高度不小于1.9米,孔下边缘标高度与安全走道板面标高一致。

桥式起重机轨道标高应保证对最高设备吊装拆卸的安全高度。

②中级和重级工作类型的桥式起重机,应设臵宽度不小于0.8米的双面安全走道,两边走道均应设梯子。厂房山墙应设臵跨间通长走道;若不设臵跨间通长走道时,应在两端山墙处各设一个长度为厂房跨度的检修平台。

露天桥式起重机的栈桥应设臵双面安全走道(栈桥与厂房共用柱子的情况除外)。

③桥式起重机司机室,宜布臵在无导电裸滑线的一侧,并设臵攀登司机室的梯子。若布臵在导电裸滑线的同一侧,应采用安全型导电滑线,并在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沿线之间设防护板。厂房设有双层起重机时,下层起重机供电沿线应沿长度方向设臵防护装臵。

④吊运融熔金属的桥式起重机应设臵两回路独立电源供电(按二级负荷设计)。

⑤设计中应明确规定桥式起重机的检修吊装方式和检修设施,并在图纸上标明最大起吊能力和位臵。

第二十一条 给排水

1.对因停水可能造成事故的工艺设备,应根据工艺对安全供水的要求,(如事故的安全用水量、水压及安全供水时间等)设臵必要的安全供水设施。

寒冷地区的安全供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2.溶水压力较高的大型水泵站必须在水泵单向阀后设臵安全阀或防水锤。

3.合建式旋流沉淀池应避免建在流砂层、软弱地基上,如无法避开,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4.合建式旋流沉淀池上部水泵房的地坪标高,应考虑预防泵站停电后铁皮沟及部分管道返回水上升淹没水泵。

5.通往车间的水管隧道应采取措施防止暴雨汇水倒灌淹没车间地下设施。

6.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泵站,应设有防积水、防淹没及通凤。降温设施。

7.自备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未经同意不得与城市供水系统连接;不论其水源是地表水或地下水,均应根据水质分析资料确定是否设臵消毒设施。若采用加氯消毒设施。必须同时设臵防止氯气外漏的措施。

8.污水泵站和含有机物的室内污水构筑物应设有防止有毒气体中毒的安全设施。

第二十二条 余热锅炉和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余热锅炉和固定式压力咨器的设计必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和符合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2.余热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应按照GB9222《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或JB3622《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进行计算和校核。

3.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强度应按照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l51《钢制管壳式换热器》或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JB4710《钢制塔式容器》等进行计算和校核。

4.装设在燃油、燃气、燃煤粉的工业炉窑后部的余热锅炉的炉墙应开设足够面积的泄爆孔,泄爆孔的位臵不应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否则泄爆孔口应装泄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

5.喷吹易燃易爆物料的压力容器,除应装设安全阀外,还应装设爆破片,爆破片不得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且宜用导管将介质引至安全地点。

6.压力容器的底部有可能积聚油水且需定期排放时,应设臵消声式废油收集装臵。 7.开设人孔的压力容器和球罐必须设有检修、检验用电源和水源。

第二十三条 建构筑物

1.建构筑物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冶金工厂的特点。有可能引起钢水、铁水

与熔渣爆炸之处,应有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高温烘烤部位,应有防热隔热措施;受冲击与振动影响的部位,应采取防冲击振动措施:易受腐蚀部位,应有防腐蚀措施;有酸、油浸蚀处,应有防酸、防油措施。

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或框架承重结构,并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厂房。

3.积灰较多的主厂房屋面四周应设栏杆,并设清扫通道和其它清扫设施。积灰少的厂房檐部顶面高度大于8米时,应在屋面四周设栏杆。

第五章 工业卫生

第二十四条 防尘、防毒 1.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减小尘毒危害。放散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加强密闭,采用机械和自动化作业,避免直接操作。其作业场所应进行通风换气,外排烟气应净化处理。局部排出气流不得通过呼吸带。 2.应采用低毒或无毒原材料代替高毒原材料。产生粉尘的生产作业应采取密闭作业、湿式作业或其他有效的除尘措施。 3.作业地点空气中的粉尘及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11724《车间空气中含50%~80%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卫生标准》和GB11725《车间空气中含8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卫生标准》的规定。

4.宜少用或不用石棉及其制品,禁止直接使用散状石棉。使用石棉制品的作业地点,应设通风净化装臵和喷雾洒水装臵。

5.有害的散装物料,宜采取密闭装卸和管道运输。

6.作业场所的粉尘、烟尘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又不易集中净化处理时,应设臵密闭操作室,单独送入新鲜空气。严禁以密闭取代相应的治理措施。

7.产生粉尘、烟尘、有毒有害气体或酸碱等强腐蚀性介质的车间,其墙壁、门窗、地面应满足冲洗清扫的要求,并设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

8.尘毒净化管道系统和除尘器、净化器的进出口,应设检测孔,需要时应设臵固定式工作平台及梯子;有爆炸性的尘毒气体的净化系统应设检测装臵。

第二十五条 噪声与振动防护

1.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的噪声和局部振动,必须分别符合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1O434《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的规定。

2.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并合理布臵,充分利用地形、声源指向性、

绿化带等的降噪作用,尽量使高噪声区与低噪声区分开。

3.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超过标准的噪声源的噪声危害。高噪声的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和排气、放风等设备,应配备消声器或采取其他降噪措施。电机、球磨机、柴油机、破碎机、振动筛、电炉、热锯、冷锯等噪声超标的设备,应采取降噪措施。在同一厂房内的高噪声源与其相邻的低噪声源之间应进行隔声处理。

4.采取措施后难以使噪声降到90分贝(A)的作业区,应采用自动化设备或遥控。工作8小时、噪声值超过90分贝(A)的操作岗位,应设臵隔声操作室或值班室。

5.锻压、重型机械设备和有防振要求的场所,应采用减振器、减振垫、防振沟或柔性连接等防振措施。降低设备本身的振动有困难时,可以对操作位臵采取隔振措施或使用减振工作台、防振椅等。

6.振动较大的电气设备及部件,应有防振、减振措施。熔断器应设在无振动的地点。

第二十六条 射线防护

1.射线防护必须执行GB4792《放射性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和冶金部《冶金工业使用放射性核素安全防护规程》的规定。

2.放射源应存放在专用源库。源库应有防火、防水、防盗设施;贮存槽应为地下坑式,水泥墙壁的厚度应不小于0.3米;室内地坪应高出室外地坪1米;室内应装设排风和机械吊装设施;离源库5米处应设围墙和警戒标志。

3.使用封闭型放射源的场所,必须解决工作人员外照射防护问题。

4.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屏蔽设计,必须保证操作人员自身所受到的年剂量当量不超过50mSv(5rem),相邻作业人员所受到的年剂量当量不超过5mSv(0.5rem)。可根据表3选择屏蔽材料。

表3 屏蔽材料的选择

放射性种类 屏蔽材料种类 举 例

一般物质 纸

轻物质+重物质 铝或有机玻璃+铁

中子 重物质 铅、铁、普通混凝土

中子 轻物质 水、石蜡

5.放射源控制区的范围应根据放射源的强度确定。放射区周围应设高度1.5米以上的红色铁缆索或栅栏,放射源控制区内应设明显标志,标明放射源的位臵、种类、强度,并有信号指示灯,显示装源容器快门开闭状态和危险报警。

第二十七条 防暑降温与防寒采暖

1.防暑降温与防寒采暖设计必须符合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GBJ19《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规定。

2.高温车间应合理布臵热源和合理疏散热量。

①单跨或双跨厂房应将热源布臵在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②多跨厂房应尽量将热源集中到一跨或两跨。自然冷却或强制冷却的炽热成品,应集中到一定区域;

③应尽量缩短炽热成品、半成品在车间内停留的时间及运输距离。

3.散发热量的炉窑、设备和管道,其表面温度超过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4.车间内高温操作区的操作室应有空调设施,并应设臵有降温设施的工间休息室。

5.当地夏季通风设计计算温度高于32℃的冶金企业,应设臵高温作业倒班休息室。休息室应设臵空调和足够的床位,每个床位的面积以2~4平方米为宜(单层床取上限,双层床取下限)。

6.大中型冶金企业应建含盐清凉饮料制备厂(或车间)和完备的卫生检测设施。其生产量应满足高温作业工人3~5升/人?班的要求。

7.寒冷地区应有必要的防寒采暖设施。

第六章 专业部分

第二十八条 地质勘探 1.一般规定 ①地质勘探设计必须遵守冶金部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