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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准备和试车是项目建设的关键阶段。为了切实做好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使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要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使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之中。《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应在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后两个月内完成,并上报备案。

第三条 试车工作要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稳,经济效益要好”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化工系统内所属企业新建、扩建、技改、搬迁、产业化等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 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国家和企业内部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第二章 生产准备

第六条 生产准备的任务: 一、组织准备 二、人员准备 三、技术准备 四、物资准备

五、资金准备 六、营销准备

七、外部条件准备 第七条 组织准备

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复后,建设单位要组建生产准备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机构,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二、应根据总体试车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成立试车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有关单位做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及生产考核工作。 三、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进展情况,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新体制,建设单位要适时地组建各级生产管理机构,以满足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八条 人员准备

一、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定员指标,编制人员进厂总计划和年度计划,适时配备人员。

二、人员配备应注意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技术等级的构成,在相同或类似岗位工作过的人应达到装置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新员工应从本企业或系统内调剂,经过培训、考试和体检后,择优录用。

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及主要的操作、分析、维修人员,应在投料试车一至二年以前进厂。

其他人员在投料试车半年至一年以前进厂。

三、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投料试车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制定好全员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培训工作,使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经过培训和考核,达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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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上岗条件。

1、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应重点进行本专业及相关知识教育,提高管理水平,适应试车指挥与生产管理的需要。2、技术人员、班组长和主要操作人员等骨干的培训,应着重组织好专业知识学习、同类装置实习、计算机仿真及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的培训,通过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使之在投料试车中发挥技术和生产骨干作用。

3、新工人经入厂安全教育后,一般分五个阶段进行全过程培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同类装置实习,岗位练兵,计算机仿真培训,参加投料前的试车。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工艺流程,掌握操作要领,做到“三懂六会”(三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方案规程;六会:会识图、会操作、会维护、会计算、会联系、会排除故障),提高“六种能力”(思维能力,操作、作业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反事故能力,自我保护救护能力,自我约束能力)。

各阶段培训结束后,都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上岗取证的依据。

四、建设单位派人到同类装置实习要成建制地进行,实行“六定”(定任务、定时间、定岗位、定人员、定实习带队人、定期考核)办法,并与代培单位签订“两包一顶”(代培单位包教、包会,在培训师傅监督下顶岗操作)合同。 五、引进装置还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试车的实际需要,认真选派部门精干的生产骨干人员出国进行技术培训。出国培训人员名单及计划报总公司有关部门审批。这些人员回厂后,在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中应发挥骨干作用;为了保证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和装置达标,出国培训人员在装置投产后,在本装置的服务时间不少于三年, 第九条 技术准备

一、技术准备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各种试车方案、生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使生产人员掌握各装置的技术。 二、建设单位要尽早建立生产技术管理系统,通过参加技术谈判和设计方案讨论及设计审查等各项技术准备工作,使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工艺、设备、仪表(含计算机)、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具备独立处理各种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生产准备工作纲要》,于投料试车一年以前编制出总体试车方案,并进行反复修改,不断深化、优化。 四、《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见附录一。 五、《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见附录二。

六、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参照国内同类装置有的关资料,适时完成培训教材、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各种试车方案和考核方案的编制工作。 1、培训资料:基础知识教材、专业知识教材,实习教材,工艺流程简图,生产准备手册,安全、工业卫生及消防知识教材,国内外同类装置事故实例及处理方法汇编,计算机仿真培训机及软件等。

2、生产技术资料:工艺流程图、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处理预案(包括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分析规程、检修规程、主要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联锁整定值等。同时应编制、印刷好岗位记录和技术台帐。 3、综合性技术资料:企业和装置介绍、全厂原材料(三剂)手册、物料平衡手册、产品质量手册润滑油(脂)手册,“三废”排放手册、设备手册、阀门及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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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一览表、轴承一览表及配件手册等,并及时收集整理随机资料。 4、各种试车方案

(1)供电:外电网到总变电(总降)站,总变到各变电所,自备电站与外供网联网,事故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直流供电等受送电方案; (2)给排水系统;水源地到厂区,原水预处理,脱盐水(精制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冲洗,化学清洗、预膜、污水处理试车方案;

(3)工业风、仪表风:空压机试车、设备及管线吹扫方案; (4)锅炉及供汽系统 包括:锅炉清洗、化学清洗(煮炉)、燃料系统、烘炉、安全阀定压,各等级蒸汽管道吹扫,减温减压器调校、锅炉(二台以上)并网等方案;

(5)空分装置:空压机、空分管道及设备吹扫、气密,裸冷,装填保冷材料等,氮压机、氧压机、液氮、液氧等系统投用方案;

(6)储运系统:原料、燃料、酸碱、中间物料、产品(副产品)等储存、进出厂(铁路、公路、码头、中转站等)方案;

(7)消防系统:消防水、泡沫、二氧化碳、可燃气体报警、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防灭火设施等调试方案;(8)电信系统:呼叫系统、对讲系统、调度电话等方案; (9)装置的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干燥、置换等方案;

(10)装置的三剂装填、干燥、硫化、升温还原及再生方案; (11)其他工业炉化学清洗(煮炉)、烘炉等方案;(12)自备发电机组、事故发电机、自备热电站等试车方案; (13)装置的大机组试车方案; (14)联动试车方案; (15)装置投料试车方案; (16)事故处理预想方案。

5、管理制度:车间应制订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七、引进装置要翻译工艺详细说明、电气图、联锁逻辑图、设备简图、专利设备结构图、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并编制阀门、法兰、垫片、润滑油(脂)、钢材、焊条、轴承等国内外规格对照表。

八、试车方案、规程屯管理制度极其他技术资料的审批权限: 1、试车方案的审批 (1)重大建设项目的总体试车方案,由总公司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并予以批准;其他建设项目的总体试车方案,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审查批准,并报总公司规划科技办备案。

(2)联动试车方案和投料试车方案,由试车领导小组组织审查批准,并报总公司规划科技办备案。

2、管理制度及其他技术资料的审批 应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物资准备

一、建设(生产)单位要按成车万案的要求,组织编制试车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气、备品配件、润滑油(脂)等的计划并落实品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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