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下载本文

汕尾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表3 居住区和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表

配建指标(每万㎡居住用地配建) 图标 单项设施规模要求 配建标准 用地要求 户/处 3000~5000 10000 移交县级政府 移交县级政府 移交政府 移交政府 移交政府 移交政府 移交政府 移交政府 产权归属 序号 公共服务设施名称 万㎡居用地面建筑面用地面建筑面住用地积(㎡) 积(㎡) 积(㎡) 积(㎡) /处 500 225 320 115 ≥20000 ≥27000 ≥12800 ≥13800 40 120 1 2 小学 初中 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活动中心 居委会 公共厕所 垃圾转运站 警务室 安排独立地块 安排独立地块 3 3.75 7.5 —— ≥540 40 5000 居住地块配建 4 5 6 31.25 11.25 1 62.5 22.5 2 —— —— —— ≥1000 ≥180 ≥80 40 8 40 5000 1000 5000 居住地块配建 居住地块配建 居住地块配建 7 4.05 1.5 ≥324 ≥120 80 10000 居住地块配建 8 0.5 1 —— ≥20 20 2500 居住地块配建 9 幼儿园、托儿所 120 80 ≥2000 ≥1600 20 2500 移交政府或开居住地块配建 发建设单位 安排独立地块 安排独立地块 移交政府 移交政府 10 11 高中 社区公园 235 175~250 125 —— ≥56400 ≥30000 7000~10000 —— 240 40 30000 5000 注:幼托、小学、初中和高中还应结合服务半径设置。完全小学和初中原则上不超过36个班,九年制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4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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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住宅建筑间距图示

方位 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 示意图 间距要求 Lx≥0.9Hs (注:Hs为南向建筑高度,下同) 东西向平行布置的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 Ly≥0.8H (注:H为较高建筑高度,下同) 垂直布置的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的南北向间距 垂直布置的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的东西向间距 Lx≥0.7Hs Ly≥0.6H 南北向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 Lx≥0.5Hs,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4m 东西向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 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与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 (1)高层位于南侧 平行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与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 (2)高层位于北侧、东西侧 Ly≥0.3H,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1m Lx≥0.5Hs,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4m 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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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位 垂直布置的高层住宅建筑与高层、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的间距 示意图 间距要求 高层与高层间距不应小于18m, 高层与低层、多层不应小于15m 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的间距: (1)两栋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45°时 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的间距: (2)两栋建筑的夹角大于45°时 按建筑平行布置间距要求控制 按建筑垂直布置间距要求控制

附表5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

用途、分类 住宅 行政办公、商业办公 商业 工业、物流 医院 体育场馆、电影院 大中专学校、成人教育 车位/100名学生 幼托、小学用地 0.5~1.0 车位/100座 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 单位 标准小汽车位(个) 1.0~1.2 1.0~1.5 0.5~1.0 0.2~0.6 2.0~2.5 2.0~4.0 1.0~2.0 说明 套型面积不大于90㎡的,按0.5个配置 餐饮娱乐场所按2.0配置 每100个床位增配1~2个救护停车位 校址范围内至少设两个校车停放处 校址范围内至少设两个校车停放处 注:1、除各单位提供以上配建停车场外,有关部门应在市场、体育馆、影剧院、城市公园、火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附近安排社会停车场,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用地旁安排小型人流、车流集散广场。

2、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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