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我国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住房供求关系紧张、房价上涨较快的特点短期内难以改变,大中城市里多数新产生的城市家庭需要政府的帮助,才能实现住有所居。如果完全实行政府财政投资建设廉租房,财力难以承受;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政府以土地、税费优惠补贴一部分,让有支付能力的家庭承担一部分,共同解决住房问题,具有现实可行性。经济适用住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
杭州市从1999年开始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陆续建成并受理了30多期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政策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政策上还是实践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济适用房对解决中低收入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缓解城市居住压力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进一步推进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经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三墩北A-R21-04地块(用地面积约41500m2)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解决杭州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项目建成后,地块内共有8幢高层住宅,预计可入住1649户。
1.2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三墩北A-R21-04地块经济适用房 建设单位: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45000万元
建设地点: 三墩北单元A-R21-04地块 竣工日期:2015年12月
1.3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商品住宅,总用地面积约41500m2,总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m2,地下建筑面积约20759m2。项目建成后,地块共有8幢高层住宅
楼,可提供1649套住宅(约4947人,按每户3人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
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规划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计容) 住宅建筑面积 公建建筑面积 物业经营用房 其中 其中 物业管理用房 其中 配套用房 养老服务用房 社区用房 其他(开闭所、消控室等) 地下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面积 绿地率 机动车停车位 地面公共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 户数 指标 41500m2 m2 m2 m2 11176m2 450m2 740m2 8869m2 373m2 521m2 223m2 21053m2 2.7 25% 12450m2 30% 389辆 80辆 309辆 1649户 1.4 审批原则可行性结论
1.4.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环评审批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关于对西湖区生态环境功能去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和修改意见的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西湖三墩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6D06),优化准入区”。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该功能小区准入条件。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后,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汽车废气收集后屋顶排放,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能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收集后合理处置,可以做到零排放。项目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因子中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CODCr、NH3-N。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为CODCr11.725t/a、NH3-N1.876t/a。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的,总量控制指标无需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所排放的CODCr 、NH3-N由杭州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调剂平衡。
因此,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目前该项目区域水环境较差,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设不会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空气环境可以达标;区域声环境亦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
项目的建设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
1.4.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产生污染物较少,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降低环境影响;本项目建设中采用各种节能、低噪等先进设备和工艺,故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