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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
第一章 综合说明
简要说明开发建设项目概况及建设意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其水土保持背景状况、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情况、监测任务缘由及其实施组织等。
第二章 编制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应用的主要技术资料和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 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 开发建设项目的概况。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2、 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状况等。社会经济概况主要介绍项目所在(经)县(区)的人口、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和产业结构等情况。
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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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预测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征占地(行政隶属、性质和利用类型)、防治目标、措施布局、主要工程量和实施进度安排等。
第四章 水土保持监测布局
1、 监测原则与目标。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 监测范围及其分区。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确定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3、 监测点布设。根据确定的监测范围及其分区,分析确定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提出监测点布局。监测点可以根据监测目的、指标的不同,分为观测样点和调查样点。观测样点要有设施设备的配置设计,调查样点要求设立标志,根据监测指标采用相应监测仪器或设备进行量测以获取数据。
4、 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计划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确定监测时段及工作进度。一般情况下,监测时段包括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
第五章 监测内容和方法
1、 监测内容。根据工程项目的生产组织和施工工艺特点,分析确定项目施工准备期之前、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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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运行初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的主要监测内容。
在施工准备期之前,主要是对监测范围的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现状、水土保持措施与质量、水土流失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掌握项目建设前项目区的水土流失背景状况。
在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主要是对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子进行监测,包括工程扰动土地面积、降水、大风、水土流失(类型、形式、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以及水土流失灾害等,监测评估项目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动态。
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主要是对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及其效益等进行监测,主要包括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排导工程、降水蓄渗工程、临时防护工程、植被建设、防风固沙工程等措施的数量、质量。同时,根据监测数据分析确定工程项目是否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防治目标。
2、 监测指标与测试方法。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结合各监测分区的水土流失特点,提出每项监测内容的具体监测指标。针对每个监测指标,分析确定监测的方法、频次、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数据记录格式。对于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同时确定监测指标数据记录表、观测数据精度和数据分析方法等。
3、 监测点观测设计。列表说明每个监测点的监测设施设备配置。对于设施复杂、需要安放设备的监测点,应进行设计,说明设施的规格尺寸、结构、施工布设要求,明确设备的规格、型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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