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科质量控制标准 下载本文

红星医院针灸科质量控制标准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针灸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针灸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旨在指导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加强中医针灸特色建设与管理,发挥科室中医针灸特色,同时可作为红星医院针灸科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 二级以上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针灸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红星医院针灸科是中医特色治疗优势科室,治疗病种广泛涉及内外妇儿皮科、骨伤五官等各科疾病,应在中医理论和针灸学理论指导下,充分发挥针灸特色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 红星医院针灸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以保障针灸科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六条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应开设独立的针灸门诊,根据就诊病源情况,可开设专病门诊或针灸特色疗法门诊,进行

专病专法建设与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开设针灸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针灸急诊。

第七条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针灸诊疗室,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诊疗室治疗床应不少于20张,。针灸诊疗室内应设置排烟设备,保证通风良好。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治疗区域应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设置。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病房应设置操作治疗室。 第八条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设置针灸治疗室的,应配备火罐消毒设备、艾灸治疗仪、电针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针刺手法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等;设置理疗室的,应配备相应理疗设备,如:足底反射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电磁波治疗仪、远红外按摩理疗床、激光治疗仪、熏蒸(洗)设备等;设置康复室的,应配备相应的康复设备;有条件的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可配备应急呼叫装置、吸氧装置等。

第十条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及晕针、滞针、烫伤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针灸科应制定针法(包括毫针、三棱针、皮肤针等),灸法,耳针、头皮针、腕踝针及腧穴特种治疗技术(包括电针、腧穴药物贴敷、腧穴药物注射等),拔罐法(包括火罐法、水罐法等,其中主要包括火罐法中的留罐法、闪罐法、走罐法)等针灸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制定皮内针、芒针、火针、舌针、针刀、微针疗法、特色灸法、埋线、割治等特色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一条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医师中中医针灸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9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二条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针灸科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

第十四条 红星医院中医分院针灸科针灸科医生在掌握中医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应接受一年以上的针灸科专门训练,掌握针灸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中西医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规范和基本诊疗技能,掌握毫针、三棱针、皮肤针等针法及灸法,耳针,电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