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道德典型案例分析 下载本文

会计职业道德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 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相互作用 (一)案例综述

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原董事长、法人代表李某因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司法机关依法予以追诉。此前,该公司其他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已分别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公司巨额亏空及造假事件2000年10月经新华社披露后,中国证监会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经中国证监会查明,该公司上市前采取虚提返利、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虚增利润1 908万元,并据此制作了虚假上市申报材料;上市后3年采取虚提返利、费用挂账、无依据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l4390万元。

另外,还存在股本金不实、上市报告书重大遗漏、年报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问题。该公司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李某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予以追诉。

中国证监会还发现原某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该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2001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证券法规对该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主要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地公安局于2001年9月对该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立案侦查,查明:l997年底,该公司各分公司把1997年的报表报到集团公司财务处,财务处主任都某把公司l997年报表显示严重亏损的情况报告给董事长李某。李某当面指使都某必须完成l997年董事会下达的指标,为1998年公司配股做好准备,报表退回去重新做。

为此,李某还专门召集分公司会议,会上李某要求各分公司必须完成l997年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呆账不能显示出来,预提返利全部入账,并要公司财务处主任都某督办。会后都某按照李某的指示,让财务处会计周某把l997年的报表退回家电分公司,家电分公司主管会计按照财务处的要求让家电各部再做虚假报表,与董事会下达的指标一致,同时向家电公司的财务经理杨某汇报。

杨某认为这样下去公司会亏空更大,就会同副经理给董事会写了一个报告,交给了总经理卢某,卢某于l998年2月初同都某一起到深圳去向董事长李某汇报。李某不听汇报,指示公司财务报表必须与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一致。按照董事长李某的要求,家电公司重新做报表,造成某公司财会报告虚假。现已查实,该公司家电分公司1997年年底第一次上报的财务报表中显示当年亏损l5429.9万元,重新制作的财务报表显示盈利9369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不实视而不见,为该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该公司依据重新制作的财务报表向社会公开披露。 (二)分析与提示

会计行为的规范化不仅要以会计法律、法规作保证,还要依赖会计人员的道德信念、道德品质来实现。在现阶段,由于各种原因,各种思想观念同时存在,影响、冲击着人们的思想,会计职业道德不可能成为每个会计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一方面,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基本行为规范需要会计法律规范予以保障。这就要求把会计职业道德中最起码的要求用会计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强制性的、普遍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会计法规与其他法律一起严肃有力地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显示法律的威力,同时有助于对广大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会计职业道德舆论的开展和效果的提高。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法律义务卓有成效时,可受到不同形式的奖励;在没有履行会计法律义务时,会受到不同形式的处罚,这对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促使会计人员自觉形成和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习惯都具有重要作用。该案例中的某股份有限公司事件是一起严重违反法律、道德的会计处理事件,该公司虚报盈利,骗取在股市的配股权,使广大股民蒙受重大损失。该公司的会计人员违反

依法理财的职业道德,屈从权势的压力,做了假账,提供给社会虚假的财务信息,最后害人害己,血的教训值得广大会计工作者深思。

案例2 诚实守信是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一)案例综述

2003年11月,某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感到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待下去;如按照总经理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

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二)分析与提示

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的要求不仅违反了《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遵守准则的要求。

【2009年?多选题】某公司财务部门预测本年度公司将亏损800万元。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必须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技术处理”。总会计师按照总经理的意图编制了当年的会计报表。请问:总会计师的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 )的要求。 A.爱岗敬业 B.诚实守信 C.客观公正 D.遵守准则 [答案]BCD

案例3 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更高目标 (一)案例综述

王某是山东省某投资公司的一名会计,丈夫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技术工人,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王某一家像城市中的许多人一样,过着平淡而充实的生活。当汽车、洋房成为都市人追逐的时尚的时候,王某他们对此没有太多的选择。安平乐道,平安是福,在简单而又枯燥的生活中她有着自己的追求——梦想自己的孩子也像有钱人的孩子一样上名校、考大学、出国留洋。在一次同学聚会时,王某看到自己的同学,发财的发财、升官的升官,想想自己学习不比他们差,水平不比他们低,结果工作单位平平,要地位没地位,要钱财没钱财,心里很不平衡。

闲谈中听到同学李小虎“炒股”发了大财,一年赚了l00多万元,心里羡慕极了,也想炒点股票试一试,可是资金哪里来呢?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出谋划策。其中有个同学说:“王某,你真是一个死心眼,你不是管着单位的钱吗?先拿来用一用,等赚了钱再还回去不就行了,这有什么难的,公款炒股,公款私存,不是很正常的吗?”听了同学的话,王某动摇了。第二天就挪用50万元资金投进了股市。贪婪一旦战胜理智,就如同洪水猛兽一般,一发而不可收。到事情败露前的5年间,王某利用提取现金不记账等手段累计挪用资金249.7万元,非法获利87.6万元。 (二)分析与提示

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位已为人母的王某,今后将有6年时间在铁窗中度过。漫长的牢狱生活分明在告诫人们:会计人员应该自尊、自爱,自觉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廉洁自律,切

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案例4 保持会计人员从业的独立性 (一)案例综述

2000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麦科特利润虚假问题立案调查发现,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通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构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在麦科特造假案中,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对其进行同步审计和资产评估,编造有关合同、协议、法律文件和政府批文,并倒签日期,欺骗有关部门,骗取股票发行资格,导致所内4人被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此案还另外涉及资产评估师、麦科特公司员工等共24人。其总会计师练国富等人均被司法检察机关逮捕归案。 (二)分析与提示 在这一案件中,麦科特会计师及对其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均严重违背了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操守,公然造假以欺骗投资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可见,在会计从业中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原则非常重要。

案例5 坚持准则,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 (一)案例综述

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2002年12月,公司总经理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的情况,电话请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长。董事长指示把财务会计报告做得漂亮一些,总经理把这项工作交给公司总会计师,要求按董事长意见办。总会计师按公司领导意图,对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虚拟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2003年4月,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会计作假行为,依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有关当事人作了如下陈述: 公司董事长称:“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对公司情况不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但只是履行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具体情况可由公司总经理予以说明。”

公司总经理称:“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应承担责任。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公司总会计师解释。” 公司总会计师称:“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二)分析与提示

此案中,总会计师面对董事长等人的授意,并没有坚持准则,而是听从安排,从事会计造假,事后推卸责任。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总会计师都应为编造假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6 企业发展需要强化服务 (一)案例综述

秦池酒厂是山东省临朐县的一家生产“秦池”牌白酒的企业。1990年3月注册成立,当时秦池酒厂的全部家当也不过是几间低矮的平房、一地的大瓦缸、500多个职工,全年的销售额不足2000万元。可在1995年11月,秦池酒厂赴京参加“标王”竞标,以66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