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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关于举办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培训班的

通知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煤建监字[2009]114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煤炭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2.12 【实施日期】2009.0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关于举办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黔煤建监字〔2009〕114号)

各相关煤炭企业,各重点建设煤矿:

目前,我省基建矿井全部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矿井建设速度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也对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威胁,为此,我局将举办一期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培训班,培训煤矿瓦斯治理和防突管理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重点煤矿建设项目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队)长。(名额分配见附件三) 1 / 3

二、培训内容

1、瓦斯治理及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实用技术;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细则》主要条款讨论、讲析; 3、防突措施编制,方法实例讲解; 4、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仪器的操作; 5、学员编制石门揭煤措施和煤巷防突措施; 6、专家对学员编制的措施进行点评; 7、瓦斯治理和防突技术咨询与答疑。 三、培训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3月2日至8日; 报到时间:3月1日下午2点至6点;

报到地点: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盘化培训基地; 培训地点: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盘化培训基地教学楼; 地 址:贵阳清镇市红枫大街盘江化工厂生活区;

乘车路线:贵阳客车站乘坐前往清镇客车站客车,终点站下车后往红枫大街方向步行200米。

四、其它事项:

1、培训资料费每人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各煤矿接此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按分配名额派员参加。 3、参培人员自带绘图工具、计算器。

4、参培人员及需住宿随行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一),于2月20日前传真至省煤炭管理局建设项目监管处。 联系人: 2 / 3

省煤炭管理局建设项目监管处 张杰 刘登国,电话(传真):0851-6891226。

附件一:参培人员及随行人员名单(回执) 附件二: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三:参培人员名额分配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培人员及随行人员名单(回执)

参加培训人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称/专业 是否安排食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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