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下载本文

湖北盛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奖惩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 公司所有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总经理及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合同条款及公司与各直属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对各项目部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项目部采取警告、处罚直至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对于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3、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情况和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管理情况。

第五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公司工程管理部下达的阶段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施工时间。

第三章 工程进度管理

第六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进度计划要求,分别编制月、年施工进度计划,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及分管领导审批。以在实施中对照检查,指导施工,完善管理,促进工程进度。进度计划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形式,可采用excel表格、CAD或project的形式。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各种资源保证措施,科学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计划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计量,确保施工足额用款的需要,为工程施工提供资金保障。

5、用现代科学手段管理,运用网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数据库。用电脑分析、处理工程数据,以便正确决策。

6、密切加强同甲方、监理、分包单位的联系,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7、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时,采取调整分项工程施工等措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随时对项目部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进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应以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第八条 各项目部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工程进度统计月报、年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核查、备案。

第九条 凡未完成月度、年度(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部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3、进度计划是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进度计划; 4、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5、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条 工程管理部将按照施工合同、目标责任书、总施工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奖惩办法对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及甲分包单位进行奖罚,奖惩具体办法如下:

(一) 奖励:

1、提前完成工程管理部审核的当月月进度计划要求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其公司主管领导、项目部负责人奖励200-1000元。

2、工程交工验收后对各分公司、项目部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按合同工期要求提前完工的分公司、项目部,奖励合同额的0.1%,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 处罚:

1、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在每月30日前将下个月月进度计划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如不按规定日期提报的每拖延一天对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在工程施工前将施工进度计划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若发现工程开始施工但未提前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的,对各分公司、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3、对未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当月提出预警,分公司、项目部制定补救措施报工程管理部审查备案。在下月检查中仍未完成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分公司、项目部处以2000-1000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