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东南接壤济宁市,济宁市的发展将对梁山带来一定的拉动作用。2008年新出台的《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将鲁南经济带作为重点开发区域,以枣庄、济宁为主体建立运河经济区,发挥京杭运河的功能,大力发展运河经济。梁山县作为济宁市的一个组成分子,其整体发展格局必然受到济宁发展的辐射和影响。
2. 社会经济发展引起的产业空间需求
至2009年,梁山县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27.93亿,相比山东其他同等规模县城,处于经济发展的相对低位,但比较梁山县1999-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的数值可以看到,近5年以来梁山县GDP增长迅速,产业结构也正处于加速优化期,一产比例明显减少,二产比例大幅增加,据有关部门预测,至2010年梁山地区生产总值可达144亿元,比2005年增长108.7%。可以看出梁山县目前正步入经济加速发展期,结合前面章节的城区人口规模预测,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有待大幅增加,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表9-3 梁山县1999-2009地区生产总值表 年份 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万元)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1999 283236 122203 43.1 77728 27.5 83305 29.4 2000 298012 119018 39.9 88021 29.5 90973 30.6 2001 328740 127630 38.8 97667 29.7 103443 31.5 2002 362998 120854 33.3 123685 34.1 118459 32.6 2003 479588 129868 27.1 199304 41.6 150416 31.4 2004 585813 146339 25 275115 47 164359 28 2005 671948 167748 25 338246 50.3 165954 24.7 2006 786970 179944 22.8 411359 52.3 195667 24.9 2007 931308 190407 20.5 502201 53.9 238700 25.6 2008 1183446 248395 21 638640 54 296411 25 2009 1279300
9.3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
9.3.1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分析
中心城区根据上述限制条件、优势条件和引导条件,按东、南、西、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8个方向分别对用地进行分析评价,以确定合适的发展用地,具体评价因素间下表。
表9-4 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分析表 限制条件 有利条件 引导条件 基本农田 生态因素 地形地质 道路交通 区域辐射 产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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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向 大运河以东 大运河 较好 S333、X065 - - 东南 - 流畅河 较好 S337、济广高至济宁65公- 速 里 南向 - 流畅河 较好 S250 - 拳铺工业园 西南 全部 流畅河 较好 G220、京九铁至菏泽95公- 路 里 西向 大部分 - 较好 S337、X066 - 杨营开发区 西北 全部 龟山河 较好 S333 至聊城85公- 里 北向 北外环以北 龟山河 较好 G220 - - 东北 全部 大运河 较好 S250 至济南147公菱花生物科里 技园 综合比较,梁山中心城区向东、向南、东南发展的条件较为有利。向南发展,城区产业园区在远景可与拳铺工业园统筹发展,向东南发展既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可加速与济宁市区域发展的对接,东南方向的济广高速也是城市发展的有力推动力。因此,本次规划中心城区的整体发展方向建议为“东进、南拓、北延、西抑”。
9.3.2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随着我国经济与城市的快速发展,我国有不少城市空间迅速扩张,进而引发了城市空间的无序扩张、耕地锐减、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一系列城市问题。为了保护城市自然生态资源,引导城市空间合理、有序增长,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提出:在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要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1. 影响因素
非建设用地的控制要求: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屏障保护区等。空间增长边界应以非建设用地以外的可建设用地集中成片的地区。
城市空间的弹性发展需求:从城市发展的趋势和契机来看,梁山已进入加速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期,经济产业的发展对用地空间产生巨大的需求。产业发展对城市空间选择的不确定性,要求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安排留具一定的弹性。
城市远景发展的控制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不但要指导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还应在更长远的期限内对城市远景发展做出科学的预测,加强对城市功能空间的统筹。
2. 空间增长边界的确定
本次规划中心城区用地增长边界控制范围为规划区内的非禁建区用地范围,西、北到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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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和杨营镇行政边界,东至大运河,南至拳铺镇行政边界,增长边界范围为360.39平方公里,其中可建设用地为84.63平方公里,不宜建设用地为207.39平方公里,不可建设用地为68.37平凡公里。
9.4 城市空间布局构想
1. 完善城市功能,强化中心职能
中心城区是是梁山县发展的核心地区,这一地区是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地区,在强化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承担着发展三产,提高城市服务职能的责任。目前老城区城市功能布局混乱,公共服务职能较弱,为提高中心城区的综合竞争力,中心城区建设必须扩大规模,积极建设新城区增加综合服务功能,强化梁山城区中心职能。
2. 梳理道路体系,构架高效交通
梁山城区现状道路交通用地比例较低,内外交通秩序混乱,拥堵现象较严重,运行效率较低。本次规划应着力梳理和完善城市道路体系,科学引导城市外部和内部交通流线,改善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增加停车设施用地,构建便捷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
3. 优化生态环境,凸显文化特色
中心城区拥有众多山体和水系资源,但现状生态绿地系统缺乏科学规划和管理,城市整体环境品质较低,且无梁山文化特色。本次规划以生态优先为理念,全面优化梁山城区内的生态环境,以梁山风景区为核心,留设大面积生态控制绿地,以公平共享为原则,在城区内均质布局市级和组团级公共绿地,力求打造具有梁山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4. 工业撤城入园,发展规模经济
中心城区现状工业用地分布较散,在城区北部相对集中。工业、居住用地相互交错,大大影响了居民生活品质和城市生存环境,零散的工业布局也难以应对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拳铺工业园和杨营开发区工业园的排挤。为提高现状城区工业竞争力,中心城区的工业除了错位发展以外,还应引导其逐步撤城入园,在北部形成具有规模效益的高科产业园区。
9.5 城市功能空间结构
依托现状城市发展格局以及城区内自然资源分布,以带动经济发展为前提,以突显城市特色为目标,以构筑生态城市为理念,本次规划形成“一核半围、五心六带、七组团”的总体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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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结构。
“一核”为城市绿核,即梁山风景区;
“半围”为城市建设用地与梁山风景区成半围合,在南面保留一条较宽的绿带,使城市内外的“绿”相互渗透;
“五心”为五大功能中心,即老城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城西商贸金融中心、城南交通集散中心以及城南商贸物流中心。
“六带”为六条放射状生态控制绿带,连接梁山风景区和中心城区外围生态板块。 “七组团”为被城区生态基质划分的7个功能组团,分别为老城综合组团、文化旅游组团、新城启动组团、商贸物流组团、高科产业组团、高尚居住组团和园林居住组团。
9.6 城市用地构成调整说明
本次规划对用地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点调整: 1. 居住用地
通过改造三类、四类居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方式提高市民人均居住水平,实现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大幅减少居住用地所占比例。人均居住用地由现状的89.23m2降低到38.10m2,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从现状62.17 %降低到31.86 %。
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提高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由现状的6.97%提高到12.12%,以适应梁山中心城区总的规划定位提升的需要,建设繁荣、充满活力的城市。
行政办公用地:引导老城功能疏解,将市级行政办公设施向东部文化旅游服务组团迁移。 商业金融用地:大力推动三产发展,重点新增商务办公、专业市场、旅游服务等用地,使商业金融用地达166.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5.15%。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本次规划提高了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从原0.656提高到0.87%,以支撑城市综合功能的提升,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体现水浒文化的发展背景。
体育用地:全县现状体育用地仅有3.83公顷。本次规划25.54公顷综合体育场馆用地,首先是保证市民能获得充足的综合体育健身设施,其次满足梁山县举办省运会的体育场馆需要。
医疗卫生用地:为改善市民医疗卫生保健水平,促进新区建设,配合老城居住功能逐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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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的需要,本轮规划原则上对老城内的现有医疗设施不予扩建,而在新区增建了大量医疗设施。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4.18公顷,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的所占比例为0.75%。
教育科研设施用地:为推动梁山转变产业发展模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本轮规划对中心城区土地调整过程中,大幅提升研发设计、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用地,教育科研设施用地总量达到101.88 公顷,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的所占比例从0.53%提高到3.16%。
3. 工业用地
本次规划通过两种工业用地调整方式支撑中心城区发展模式转型:
(1)实施“撤城进园”,为寻求更长远的科学统筹发展,将现状中心城区内的的工业迁出城外,依门类并入拳铺工业园、杨营开发区工业园以及高新科技产业园 ,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创造产业规模效应。
(2)北部高新科技产业园内需严格控制工业门类,鼓励高新科技产业入园,不得新建对城市有重大污染的工业项目,同时现状的该类企业限期逐步迁出园区,以此和其他两大工业园区形成错位发展,且保证了中心城区的生态环境品质。
将生产物流混合用地中的工业用地按80%的比例计入指标,本次规划工业用地为345.6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71%,人均工业用地为12.80 m2/人。应部分工业迁入拳铺工业园和杨营开发区统筹发展,本次规划工业用地指标低于国家标准。
4. 仓储用地
随着中心城区的进一步发展和工业快速增长,本次规划在城南城北均设置物流商贸园区,提升城区的服务功能。
5. 对外交通用地
本次规划将原城区内部的对外交通线路全部改线至中心城区外围的外环路,以保证城市内部交通和城市整体风貌。
6. 道路广场用地
为缓解现状城区交通压力以及满足未来城市发展需要,本次规划大量增加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将其比例由现状的2.03%提高到14.07%。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比例由现状的1.87%提高到2.19%。 8. 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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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城市居住环境,构建生态园林城市,本轮规划大幅提高城市绿地、尤其是公共绿地总量和所占比例。绿地比例从现状的3.98%提高到17.08%,公共绿地由2.22%提高到14.84%。
表9-5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平衡表(至2030年)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比例(%) 人均用地(平米/人) 居住用地 R 1028.60 31.86 38.10 住宅用地 951.74 29.48 35.25 其中 其中 一类居住用地 R1 163.73 5.07 6.06 二类居住用地 R2 788.01 24.41 29.19 中小学用地 76.86 2.38 2.85 公共设施用地 C 391.38 12.12 14.50 行政办公用地 C1 43.43 1.35 1.61 商业金融业用地 C2 166.36 5.15 6.16 文化娱乐用地 C3 27.98 0.87 1.04 其中 体育用地 C4 25.54 0.79 0.95 医疗卫生用地 C5 24.18 0.75 0.90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6 101.88 3.16 3.77 文物古迹用地 C7 2.02 0.06 0.07 工业用地 M 217.92 6.75 8.07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M1 208.12 6.45 7.71 三类工业用地 M3 9.79 0.30 0.36 仓储用地 W 9.16 0.28 0.34 其中 普通仓库用地 W1 9.16 0.28 0.34 对外交通用地 T 26.23 0.81 0.97 长途客运站用地 T23 26.23 0.81 0.97 道路广场用地 S 454.27 14.07 16.82 道路用地 S1 425.95 13.19 15.78 其中 广场用地 S2 10.96 0.34 0.41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3 17.35 0.54 0.64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70.58 2.19 2.61 供应设施用地 U1 21.14 0.65 0.78 交通设施用地 U2 32.40 1.00 1.20 其中 邮电设施用地 U3 4.62 0.14 0.17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4 10.44 0.32 0.3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9 1.98 0.06 0.07 绿地 G 551.48 17.08 20.43 其中 公共绿地 G1 479.04 14.84 17.74 生产防护绿地 G2 72.45 2.24 2.68 特殊用地 D 0.50 0.02 0.02 41
其中 保安用地 D3 0.50 0.02 0.02 混合用地 478.38 14.82 17.72 其中 商住混合用地 C2/R2 318.72 9.87 11.80 生产物流混合用地 M1/W1 159.66 4.95 5.91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3228.49 100.00 119.57 水域和其它用地 E 2411.63 水域 E1 290.29 其中 风景区 305.51 生态用地 1416.29 备用地 399.54 总计 5640.12
第十章 城市专项用地规划
10.1 居住用地规划
10.1.1 现状布局主要问题
1.旧城区大量住宅建成时间较长,建设标准较低、设施不配套。住宅区绿地缺乏、住宅服务设施得不到保障。
2.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混杂,居住周边环境品质差。
3.房价上升过快,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能力下降,需要有完善的居住保障体系。 4.社会发展进入更高水平,对住房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10.1.2 住宅建设目标与策略
1. 发展目标
(1)建立多元化的住房供给体系。加强对建设、分配等环节的控制与监督,在住房供给的区位分布、供给价格、户型结构等方面综合考虑各种人群尤其是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需求,使商品住房开发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够与实际的住房需求在供给价格与空间区位上形成良好的结构关系,并通过多种供给渠道的相互结合形成合理的住房供给结构。
(2)建立高效的居住空间结构。综合考虑城市自身的资源容量与环境约束,必须通过调整空间结构来充分实现空间资源的高效利用,维持优美的自然景观格局与城市生活环境。在未来的发展中以交通发展为导向,与产业发展充分结合,形成开放、弹性的居住空间结构。
(3)建立和谐的居住社区环境。住房建设背后的社会责任就是突出建设“和谐社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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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住房的发展必须与城市整体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在建设的过程中避免造成严重的社会隔离现象,培育和谐的社区环境。
2. 发展策略
(1)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引导房地产市场向有利于实现城市住房发展目标的方向发展。尽快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实物与货币保障相结合,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两级政府保障性供应体系。
(2)完善并适当超前布置居住区配套设施,将住房发展与城市中心服务体系、交通体系、绿地系统发展联系考虑,建设健康、方便、优美的居住社区。
(3)充分考虑文化、地理背景,继承和发扬梁山特色的居住文化。
(4)全面推住房质量提升,注重套型设计研究,全面提高住房的安全性能、适用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
10.1.3 居住用地分区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共120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86%,人均居住用地38.10m2。中心城区居住用地以二类为主,共分为12个居住区,详细分布情况和规模如下表:
表10-1 中心城区各居住区情况一览表 组团名称 居住区居住用地面人口(万组团保障住房用地组团居住用地组团居住人代码 积(hm2) 人) 面积(hm2) 面积(hm2) 口(万人) 老城综合组团 1 117.47 2.41 50 559.61 11.49 2 149.41 3.07 3 104.79 2.15 4 86.37 1.77 5 101.57 2.09 新城启动组团 6 116.65 3.10 30 116.65 3.10 园林居住组团 7 80.93 1.66 - 80.93 1.66 文化旅游组团 8 139.09 2.16 - 139.09 2.16 商贸物流组团 9 81.51 2.37 50 10 68.32 1.40 149.83 3.77 高尚居住组团 11 104.52 2.15 50 268.15 4.81 12 163.63 2.66 总计 1314.26 27 180 1314.26 27
10.2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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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公共服务中心规划
1. 现状布局及问题
中心城区现状公共设施用地145.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97%,人均10.00m2/人,依据《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要求,现状公共设施用地比例低于规范要求,其中文化娱乐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比例较规范要求相差较远,在规划中需大量增加以上公共设施用地。
在用地布局上,各类公共设施用地分布零散,不成体系,中心作用不明显。 2. 公共服务中心规划
规划形成县级中心、县级副中心和居住区级3级公共服务中心。
其中,县级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主要承担旅游服务、文化娱乐、商业金融、体育休闲和行政办公等功能。
县级副中心:旧城综合服务中心、城西商贸金融中心、城南交通集散中心和城南商贸物流中心。旧城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大型商业零售、文化娱乐、医疗、旅游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城西商贸金融中心主要承担商务办公、商业金融、信息咨询生产服务功能,同时增强商业零售、文化娱乐等消费服务功能;城南交通集散中心主要承担对外交通集散、商业服务配套、商贸物流等功能;城南商贸物流中心主要承担商贸物流和商业金融服务等功能。
居住区级中心: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议在新建区通过设置500-800m服务半径的大型邻里中心与分散的小区服务设施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在已建区通过利用现有邻里中心和商业街相结合的方式布局。
10.2.2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现状行政办公用地为19.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93%,人均1.33m2。虽然比例适宜,但布局比较分散,与居住、商业用地混杂,既增加了老城周边地区交通压力,又不利于提高行政办公效率,因此行政功能应逐步退出老城地区,相对集中布置。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3.4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35%。行政办公逐步迁出旧城区,集中在文化旅游服务组团设置。
10.2.3 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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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66.3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5.02%。
规划商业金融设施按三级配套,并结合生产和物流园区设置2个主要专业市场群。 县级商业中心:县级商业中心主要包括县级中心、县级副中心的商业集中区。 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分别布置于各居住区中心位置。
专业市场群:结合2个物流中心建设,规划2个专业市场群——城南商贸市场群和城北商贸市场群。其他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组织、便于交易管理为原则,按服务半径800-1000m设置。
10.2.4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1. 现状布局及问题
现状文化娱乐用地为13.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66%。比例较规范要求相差较远,在规划中需大量增加,目前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物管理所、电视台等公共文化娱乐设施普遍存在着简陋、场所用地面积小、质量差、设备老化等问题,作为梁山县重要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群众文化阵地,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2. 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27.9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87%。 规划文化设施按3级配套:
县级文化娱乐设施主要集中于老城综合组团、文化旅游组团、梁山风景区。主要有: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文化宫、科技馆、青少年文化中心、美术馆、大剧院等。
在各城市组团中相对集中布置区级文化设施,作为组团内主要公共文化功能支撑和对县级文化设施的重要补充;
在居住社区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缩小其服务半径,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10.2.5 体育用地规划
现状体育用地3.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8%。比例较规范要求相差较远,在规划中需大量增加,目前有武术馆一个、综合训练房一个、灯光球场一个,均位于水泊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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