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
一、云南电网电力系统设备编号原则制订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7年《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 ;
2. 云南省电力局调度所1987年《云南电网电气设备编号原则》((87)省电调字第08号”文及其附件。
二、电力系统设备电压等级与代表数码对照表:
电压等级 380V 6kV 10kV 35kV 110kV 220kV 500kV 代表数码 4 6 0 3 1 2 5 如设备为在上表中未列出特殊电压等级,则编号时应选用对照表中最接近该电压的低一级电压等级代码。如20kV设备应选用表中10kV代码“0”进行编号。
三、交流500kV设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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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力系统交流设备实行双重编号,即由代码编号和设备名称 (以下简称编号)两部分组成。需进行调度编号的电力系统设备一般为母线、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四类。
2. 母线编号
母线分别用Ⅰ、Ⅱ、Ⅲ、Ⅳ罗马数字表示。
排列顺序规定为:从发电机、变压器侧向出线线路侧;由固定端向扩建端(平面布置);自上而下(高层布置)排列;角形接线按顺时针方向排列;或按照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中已确定的母线排列顺序从小到大编号。
3. 断路器编号
500kV断路器编号用四位数字表示,第一位数码代表电压等级,第二位数码为厂站区别码(原则上厂站区别码应选用比母线数目大的数字),后两位数码依结线方式做以下规定:
3.1 完全一个半断路器结线断路器编号
3.1.1串序排列顺序规定为:自固定端向扩建端依序排列;或按照设计单位要求的串序顺序从小到大排列。
3.1.2完全一个半断路器结线设备按矩阵排列编号,如第一串的三个断路器,分别为5611(靠Ⅰ段母线)、5612(中间联络断路器)、5613(靠Ⅱ段母线),第二串为5621(靠Ⅰ段母线)、5622(中间联络断路器)、5623(靠Ⅱ段母线) (参见附图1),其它串断路器编号依次类推。
3.2 不完全一个半断路器结线断路器编号
3.2.1不完全一个半断路器结线方式,不完整串按一完整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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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完全一个半断路器结线的编号法编号(如附图1所示)。
3.2.2 如图1所示一个半断路器结线方式,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按主变压器断路器编号。
3.3 母联断路器及旁路断路器编号:
母联断路器及旁路断路器划分为(1)母联断路器、(2)旁路断路器、(3)母联兼旁路断路器(如图2接线)、(4)旁路兼母联断路器(如图3接线)四种。其中母联兼旁路断路器按母联断路器编号,旁路兼母联断路器按旁路断路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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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 #1机
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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