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 下载本文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永政办函[2007]44号 【发布部门】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5.01 【实施日期】200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

(永政办函﹝200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行政许可法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湘办发〔2006〕13号)、《永州市政府网络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03〕20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永政办发〔2005〕5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永州市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1 / 5

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重要意义

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是适应电子政务发展要求、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为公众和社会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网站建设和做好上网信息报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目标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通过上网全面公开。

二、进一步加快永州政府信息网建设

“永州政府信息网”作为市政府的门户网站,是我市对外宣传和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总平台。目前,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的子网站也基本建成或正在建设中,但部分单位还存在网站建设滞后、格式内容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永政办发〔2005〕51号等文件要求,在积极做好政府主网站信息资源组织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搞好本单位子网站建设,争取在2007年10月底前全部建成运行,推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市信息化办负责主网站具体栏目的设置和信息目录的导航链接。

(一)加强门户网站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为加快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步伐,按照永政办发〔2005〕51号文件要求,参照其他市州的做法,初步拟定首批上网发布的9大类信息资源:

l.市长专页:公布永州市政府领导的简历、分工、活动及讲话,提供联系信箱。 2.走进永州:介绍永州的自然地理、历史沿革、行政区划、物产资源、区位优势、永州年鉴、大事记等信息。

3.动态信息:发布市领导的重要活动,报道本市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件,提供“永州电视台”视频新闻。包括政务动态、领导访谈、县区传真、部门快讯等 2 / 5

最新信息等。

4.透视政府:介绍永州市政府组织机构,发布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文、人事任免、政府采购等信息。

5.永州经济:介绍永州的区域经济、永州农业和重点企业,发布经济数据等。 6.文化旅游:介绍潇湘文化及永州旅游胜景,发布最新旅游图片等。

7.办事指南:提供企业办事、公民办事、在线查询、机构检索、表格下载等便民服务。

8.招商引资:主要发布招商指南、招商快讯、招商项目、招商顾问等信息。

9.互动频道:开设网上信访、工商投诉、谏言献策及“我与永州”论坛等互动栏目。 (二)进一步做好各部门各单位网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为推动网络和信息资源整合,确保信息安全,避免重复建设,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网站必须建立在市政府网站的统一平台上,市信息化办可为各单位建立二级网站,并提供虚拟主机、网页制作、动态链接等服务。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信息化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已建网站的部门要逐步整合到市政府网站平台上来,并抓紧进行规范和完善,加强运行维护的管理,不断充实网站内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三、认真做好上网信息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范围:

1、永政办发〔2005〕51号文件规定各部门提供在政府主网站发布的信息;

2、重要的政务活动:本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重要工作动态和工作创新举措等;

3、其他需要向社会各界发布的信息。 (二)报送方式: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邮箱:yzcity@163.com),也可报送 3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