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管理暂行规定 下载本文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支撑公司持续发展和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充分调动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根据公司以前印发的《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证件实行有偿使用的暂行规定》及《关于打造“三大平台”的暂行规定》,结合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行业发展前景,对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队伍管理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总体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 主要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管理,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建设及日常管理等。

第三章 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分类

第四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分类。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取得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具有某种专业知识、专门技能的人员等,为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求,并在本公司注册,包括:

1、执业资格:

建造师系列:公路、市政一、二级建造师;

试验检测工程师系列:高级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员;

造价师系列: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 其它类别:注册会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 2、技术职称类:

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经济管理系列: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财务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3、其它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师、合约管理师、企业策划师、管理咨询师、政工师、律师、档案馆员等;

4、岗位技能系列: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测量员、资料员等;

第四章 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

第五条、重点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以企业主业发展为目标,制定我公司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规划。重点培养一批能力强、技术硬、勇于创新、敢挑重担的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

第六条、加快培养中青年人才。继续加强中青年技术骨干人员培养。要充分发挥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锻炼二级建造师、工程师、试验员。

第七条、抓好人才继续教育。公司经营部门根据招投标工作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列出所需建造师、执业资格、岗位技能、职称要求,提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培训计划。或由各分、子公司提出培训计划上报,经公司审核后,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取得相关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合格后培训费用由公司报支,不合格费用自理。新获得的、增加的执业资格、职称,所花费的相关费用自理。逐步形成“公司引导、分公司负责、员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和以需求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