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庄子的无为思想 下载本文

老子与庄子的无为思想

中国文化史上 “无为”一词最早出现于《诗经. 王风.兔爰》。“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国语.周语》中也提到“无为”。“公子亲筮之,曰:‘尚于晋国,得贞《纯》、悔《豫》;皆八也。筮占之,皆曰:“不言,闭而不通;爻无为也。[3]”这里的“无为”是指“闭而不通”意即无有表露确切的内容。[4]

老子侧重于“道”在理论上的建构,他所谓的“道”就是自然之道。“天道”最初的本意即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老子.第四十七章)意即不望窗外,就能认识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但老子哲学究其本质来讲是以社会为起点、以“人”为中心,天道自然被赋予“人”的意义。如:“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第七十七章)“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第八十一章)“知常容(知‘常’才能心地包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符合自然),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老子.第十六章)自然之道反映到人世社会,此时的“天道”就是指理想化的人道,是人道的最高标准,是“圣人”处世和治理天下的最高依据。

在老子看来,“道”是自然无为的。“道”是万物的本原,以自然无为的方式存在着。“道” 所具有的自然性、自发性与非目的性的本质使“道”具有了原始朴素、浑然一体的存在特征,在消解了人的自主意识的同时却确立了人与自然 “天人合一”的存在方式。所谓“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无意而为,不带任何意识、不具任何目的的为。(老子的无为 主要是围绕 有与无 的关系来展开 理论上的构建 女性哲学、贵柔“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这就是所谓“道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三十七章)。正以其“无为”,方得“而无不为”,这就谓之自然;道本身的存在就是“自然的”,所谓“道法自然”,也便是“道自因”。至于作为本体,作为“物物者”,道化生万物,也是自然而然,不带任何人为的、功利的痕迹。“无为而无不为”的自然之道,在《老子》中似乎被描绘得很玄虚,而究其实,它不过是对推动宇宙万物自然生成、自然变化、自然发展的自然力的作用的一种高度抽象的颇具原始意味的表述,是老子通过对宇宙万物包括人世生活的无数偶然现象的静观默察而得出的对必然性的认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哲人老子正是通过对无数无数具体、有限、相对、短暂的可道可名,即偶然现象的静观默察而悟出或抽象出一个普遍、无限、绝对、永恒的常道常名,亦即必然存在。‘

为而治中“无为”是无所作为;“治”是指治理,无为而治是指顺其自然,不必有所作为。圣人之治是“为无为,则无不治”,“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老子.第六十四章》),圣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第四十八章》)。老子的无为首要强调的是它的政治作用,所谓的“无为而治”就是清静自然、不扰民、不妄为。“无为”只不过是圣人“取天下”和“治天下”的手段。

庄子与老子同为道家, 所主张的都是自然之道。老子推崇“无为而无不为”,庄子发展了老子的学说。庄子认为“无为而万物化”(《庄子·天地》) 。“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是老子思想的核心;“顺物自然”(庄子.应帝王)则是庄子思想的基点。[5]‘庄子之“道”与老子之“道”,既有明显的渊源承继关系,也有明显不同。主要不同之处在于, 老子重道的本根意义;庄子重视阐发道的生化意义。老子之道,主要为理想的“治世之术”提供本体论依据,强调外在的功利价值,更加看重道的“无为而无不为”的特征;庄子之道主要为“逍遥自适”的人生实践奠定本体论基础,强调内在的个体价值,更加看重道的“无为而自适”的特征。在庄子看来,“道”是宇宙的根本,是认识的最高境界。在他那里,“道”是一个自然本真的世界,理想的世界,也是他看世界的一种方式,即对宇宙万物“以道观之”。 “道”,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万物存在、变化的根本和依据。庄子主张以“道”观物,反对以“己”观物。从人的角度来看,人与万物是不同的,比物要高贵得多;但从天地宇宙这个角度来看人和物,则人和物的差异则是难以分辨的,人与万物都是天地的一部分。在具体的行为中,庄子强调“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指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代大宗师为。庄子认为得天道之人是不会以人力来干预自然界生生不息的流变的。人应该遵循天地之间的共通法则来生存,进而获得应得的自然之功。庄子认为人道应遵从天道,顺应自然。“自然无为”乃是天之特性,所以“天人合一”是讲人顺应“自然无为”之道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