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厂和经营公司合作合同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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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技术合作办厂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 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 国 省 市共同投入举办合资生产涂料厂及其附属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作 双 方 第一条 合作合同双方: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 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 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 注册,持有编号为 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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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 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 合作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中国和 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 国境内 省 市建立合作生产企业和附属经营性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越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中国法人的,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合作公司为 国法人的,受 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 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 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含乙方出资的技术投资),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双方认定的比例出资为限。合作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合作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合作,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入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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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合作生产企业和经营性公司经营范围:甲方获得在其国内所拥有的所有权的发明专利产品及其附属全部产品:(见产品名录) 第八条 合作生产规模:(见生产产量产值评估报告)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其中:甲方出资专利技术,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一条 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中国专利局认可并颁发的专利技术 作为投资;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知识产权评估认定: 元(人民币) 其它 元 共 元 乙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 元 工地使用费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元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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