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流程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为实施和推进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制度,9月20日起,请所有建设单位到“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 http://58.213.147.230:8090/Yzssb/办理质量报监、安全报监、现场踏勘手续。今后所有申报材料全部实行网上上传,建设单位无需将纸质材料递交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园区质安站),且不必到园区质安站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资料审核通过,现场踏勘符合要求后,系统将以上通知书自动推送到一站式申报系统。申报时所需要的材料以及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质量监督申报材料 1、施工合同(系统自动调取)
2、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系统自动调取) 3、应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系统自动调取)
4、五方责任主体法人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建设单位上传扫描件)
5、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建设单位在系统上填写) 二、安全监督申报资料 1、施工合同(系统自动调取)
2、应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系统自动调取)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建设单位上传扫描件)
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建设单位在系统上填写) 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自动调取)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系统自动调取)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系统自动调取)
8、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和地下设施情况交底(建设单位在系统上填写)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建设单位在系统上填写)
10、保险缴纳凭证(建设单位上传《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扫描件)
1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建设单位上传扫描件) 12、其他法律、法规需要的文件(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需进行设计和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单位上传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的《深基坑工程概况表》扫描件)
三、办理施工许可前,现场踏勘时应具备的条件 1、临时活动板房材质、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必须满足GB50720-201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苏州市建筑施工现
场装配式活动房安全管理规定(苏建质〔2003〕67号)以及苏园规〔2015〕21号文件要求。
2、工地围栏以及洗车台必须满足苏园规〔2013〕2号以及苏园规建〔2017〕3号文件要求。
3、“三通一平”以及施工标牌必须满足苏住建质〔2014〕39号文以及JGJ59-2011标准3.2文明施工的要求。
4、根据苏园质安监〔2012〕2号文件要求,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项目已经安装完毕(视频监控系统办结单现场备查)。
5、依据苏建建管〔2012〕57号文件要求,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安装LBS定位管理系统(LBS定位系统办结单现场备查)。
6、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备查)。 7、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备查)。
8、装修工程消防方案及验收按照GB50720-2011中的6.5.1进行编制、审核、审批,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1版)中表9.5.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验收表进行验收。
9、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含已投用项目的后期装修改造等)应办理建设领域劳务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具体经办流程请加入园区农民工实名制平台QQ群,群号516649355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领域劳务人员实名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