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工程能力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教学阶段,也是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为确保毕业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依据华水政[2011]177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结合机械学院各专业特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
一、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聘请的校外指导教师一般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并依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助教不能独立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协助副高级职称人员共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应认真及时地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的内容包括课题的内容,基本要求,重点研究问题,主要技术指标及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3.指导教师应有明确的指导计划,列出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表。将设计任务进行科学地分解,分阶段完成任务,同时进行合理的时间分配,抓好各个环节的指导,每周必须保证不少于二次在教室与学生进行指导交流,每次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他时间灵活指导,但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少于10小时。加强阶段性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记录手册。
4.指导教师不仅应负责业务指导,还要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负起责任。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放任自流。
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 1.选题
选题应保证3年内不重复,保证一人一题。毕业设计须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应保证每名学生一个子课题,并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独立完成部分应不低于70%。各专业在第7学期,应根据师资情况、学生人数,召开专题研讨会,确定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组织学生选择课题,公布选题结果。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
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课题的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的建设任务,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原则上各专业的学生毕业设计选题有工程背景的比例不低于85%,指导教师可与用人单位联系,确定符合规定要求的实际工程和研究课题。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的能力;课题应紧密结合专业方向,突出专业特色。
选题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教研室主任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毕业答辩前6周,不得变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或选题。
2.开题报告
学生在调研、充分理解课题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写出3000汉字左右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中文文献查阅应在15篇以上。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中期检查
指导教师要认真、有计划地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每周必须保证不少于两次在教室与学生进行指导交流,每次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他时间灵活指导。指导教师以专业组为单位于毕业设计(论文)第五周前上交具体的指导时间,以便学院及教务处进行抽查。各专业组、学院及教务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随机检查;每次检查要有检查纪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教师的指导是否到位;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质量、出勤、纪律等。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整改,推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4.结题评阅
答辩前一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检查评阅。学生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在答辩前将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按规定装订。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检查要点为: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行为是否规范,有无严重违纪现象;是否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设计图纸是否合格,计算程序运行结果、实验数据等,是否完备可靠。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根据检查评阅结果,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表,写出评语,给出成绩。结题评阅未通过的学生要限期整改。
5.毕业答辩组织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实施学生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一般应由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答辩小组一般由五名以上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组长,且小组教师的擅长方向应能覆盖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小组成员中须一名秘书做答辩记录,秘书可由答辩教师兼任。
具体毕业设计书(论文)书写规范、答辩过程组织、评分标准及成果管理见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和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