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与专业工程特点 第一节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南海颐景园一期 建设单位: 佛山三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南海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 上海房屋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建六局土木工程公司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东临平三路,西临平二路,北临佛平路,南临桂平路。首期拟建五幢21—26层商住楼,其中东区2幢,西区3幢。同期开发的还有部分低层商业楼和东、西区两个地下车库。总占地面积3500M2。总建筑面积13万多平方米。

现场可用余地较阔,南、北面为二期和三期空地。西区西侧地下室外墙边距围墙约7-8米,东区东侧地下室外墙边距围墙约18米。围墙外5米范围内有地下排水管、市政给水管和电信电缆经过。

第二部分 监理工作的依据 一、工程合同文件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二、设计文件

1.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交底 2.设计图纸交底和设计图纸会审纪要 3.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文件 4.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三、国家及政府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5.《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范》DBJ/T15-20-97 6.《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8.《建筑地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220-2002/JGJ79-2002 第三部分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第一节 开工条件控制

一、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二、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及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从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三、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度,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四、组织设计交底。

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建议建设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五、测量控制网移交。

在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的施工控制网点成果进审查和校验。 六、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检查进场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班生产率是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2)原材料进场检验。在生产试验和施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水泥进场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的质保资料,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或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审批生产试验成果。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搅拌生产试验方案(包括浆液水灰比、搅拌工艺、水泥掺入量、搅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搭接长度等)报监理审批;根据试验方案进行试生产,确定施工控制参数和检测方法,提交成果报告报监理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对搅拌生产试验进行旁站监理,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参数要严格审查。 七、下达开工令。

施工单位按规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后,及时向监理报送开工报告和开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审查具备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 第二节 井点、管井降水 一、井点、管井降水监理控制要点

(1)降水深度在基坑开挖面以下0.5-1.0M方可土方开挖。监理严格控制降水和挖土的开始时间。

(2)井点降水必须在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方可撤除,基坑中部管井必须继续降水。管井封井时间应控制在地下车库顶层覆土完成之后。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井点、管井降水的监测与维护。密切关注降水全过程的效果和对周边建筑物、管线、管道的影响。

(4)严格控制井点管、管井的长度(深度)和埋设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查数量和平面定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第四节 土钉墙支护 一、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要点

(1)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坡面,坡面平整度宜为±20MM,喷射砂浆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2)土钉墙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3)施工中应及时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关键项目进检查。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土钉墙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监测工作。重点观测坡顶或坡面位移、沉降及周围环境地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