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末考试复习题 下载本文

公民与人民不同:(1)公民是法律概念,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是指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在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2)二者的法律地位也有区别。我们讲“人民的权利”,主要是指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公民的权利”主要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3)地位不同导致了在享有权利方面的差异。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并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4)二者的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更广泛,除包括人民以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5)公民通常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群体。

38、简述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

具体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之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9、什么是民法?如何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基本原则:一是平等原则;二是自愿原则;三是公平原则;四是诚实信用原则。

40、什么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中做了怎样的分类?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

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41、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哪些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2、什么是代理?以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为标准,可将代理分为哪几类? (1)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 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以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为标准,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43、什么是民事权利?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权利有哪些?

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可以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权两大类。

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

44、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又称“完全物权”。 (2)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绝对权、对世权、排他权。

45、什么是债?其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产生原因有哪些?

(1)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债权的特征:流转权、请求权、对人权、兼容权。 (3)债产生原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46、刑法的概念和原则是什么?

概念: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行相当原则;适用刑罚一律平等原则。

47、简述犯罪构成四大要件的内容。

犯罪主体: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等;

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诸种要素条件的总称,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

48、简述故意犯罪形态的内容。

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

49、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由哪些部分构成?每个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

(2) 主刑:是指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使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作为主刑的发嘉兴,也可以独立使用。

50、什么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条件: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防卫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对象只限于不法侵害人本身;正当防卫不能明显地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一般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危险度。

(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条件:避险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避险起因是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危险的来源包括自身的生理或病理说引起、他人的不法侵害所引起、大自然自发力量所引起、来自动物的侵袭;危险正在发生;避险对象是第三者;紧急避险所造成的伤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或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避险的限制:植物、业务上负有特殊义务的人不能接口紧急避险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