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共育”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岳池县石垭中学 “警校共育”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加强我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师生安生及合法权益,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的,深化认识

“警校共育”的实质就是育人为本,警校互动,防治结合,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开展警校共育旨在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基础,也是为营造和谐社会支撑强有力的构架。学校深刻认识到推行“警校共育”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推行“警校共育”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有效形式,是拓展学校安全工作新局面的重要突破。

二、共建组织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跃辉(校长)

副组长:冯小林(石垭派出所所长)、唐伍林(副校长)、

李荣琼(副校长)

组 员:万洪坤(办公室副主任)、严海(安全处副主任)、谢明(政教处副主任)、李云(民警)、舒海波(民警)、各班主任、门卫及全校教职员工。

负责人:冯小林(石垭派出所所长)、李云(民警)、舒海波(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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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万洪坤、严海、谢明 联络员:万洪坤

三、提高工作针对性,落实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是就时期促进学校发展的新举措,关系到我校的安全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学校要充分利用标语、专栏、文化墙,宣传资料形式,举行法制教育讲座;利用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等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师生法制观念。

2、组织开展每月“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学校与派出所就校园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师生中不安全隐患;并按月上报、记载、促进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3、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食品安全制度》等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定期完善和修订各种应急方案。

4、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班主任责任意识,把安全管理作为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班级秩序的稳定。

5、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出入人员的管理,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各类车辆要进后严格盘查,实行登记制度;定期对校园巡查,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行为。

6、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团结互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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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处理各种纠纷,化解矛盾;注意饮食卫生,增强自护意识;禁止学生上营业性舞厅、歌厅、游戏厅、网吧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教育学生遵守消防法,爱护消防设施,懂得基本消防知识;定期对全体学生特别是住校生清理管制刀具;进一步完善家长学校工作,通过“到家长书”等形式,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支持;根据各种案例,及时对学生进行各种有效的防范教育,做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及时鞭策,教育学生要学会明辩是非,不做任何伤害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遇到侵害文件要及时设法报警求救,敢于批评,指证一切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和现象;全面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共创平安和谐的校园。

7、与石垭派出所建立良好有效的共建制度:每期初共议工作重点;不定期互访联系;主动互邀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每期末召开总结表彰会;每年警校相互走访慰问,做到共建活动有计划、有安排,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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