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道规划设计 下载本文

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类型 间隔宽度(m) 5.3.6 基础配套设施

城市型绿道 ≤100 郊野型绿道 ≤500 绿道建设中,结合绿道的区位、实际使用需求、游客量等因素合理配置基本的水电基础设施,在满足基本需求和厉行节约之间寻求平衡。 (1) 给排水设施

游客服务站的生活、消防用水供给和污水排放应按照建筑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行设施设置,绿化区域应配备基本的灌溉设施。 (2) 电力设施

电力设施应本着节省能源、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做到安全适用、维修管理方便。城市型绿道中可结合城市路灯系统,照明范围和强度不应,干扰周边居民生活;郊野型绿道可仅在慢行道和重要节点场地使用固定照明设施。 (3) 通讯设施

随着绿道建设的不断完善,应配备完善的通讯系统(公用电话)、应急呼叫系统以及道路报警系统;完善道路通讯网络,消除手机信号盲点。 5.4 标识系统

绿道标识系统包括立体标识和地面标识。全市绿道应采用统一的标识体系和形式母版,标志牌的材质可根据绿道类型和所处区域,因地制宜进行调整。标识内容应具有统一、易识别的特点,严格执行绿道标识的相关规定。 5.4.1立体标识

立体标识包括:空间引导标识、文字标识、距离指示标识、导向指示标识、警示禁止标识以及服务设施命名标识等六种类型。标识牌功能说明如表5-5:

表5-5立体标识分类说明表

标识类型 空间引导标识 主要功能 引导及说明区域情况,应包括标注平面图、绿道线路、服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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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类型 主要功能 设施位置、重要景点分布、交通接驳点位置、管理说明、区界位置等。 文字标识 距离指示标识 导向指示标识 详细介绍绿道沿线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以及管理规定等信息。 指示到道路、设施、景点等目的地的距离。 导引目的地方向,明确标明道路、设施、景点等目的地的方向。 信息提示,是警示、禁止、设施信息等的标识载体,适用于警示禁止标识 近距离的信息提示。其中起警示作用的提示牌需要在危险路段前80-100m处设置。 服务设施命名 标识 5.4.2地面标识

标明各类服务设施场所,须使用相应的图形信息符号。服务设施包括:游客服务中心、驿站、单独设立的公共卫生间、停车场、自行车租赁处、交通换乘点、电话亭等场所。 地面标识包括慢行道路标识线、北京绿道logo、骑行标识以及方向指示。标识应为白色,形式应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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