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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徐建价〔2015〕5号

关于调整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市造价管理处于近期组织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取典型工程对单方造价重新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结果,现调整直接发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供社会参考。

原徐建发〔2014〕1号文件发布的《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废止。

附: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2015年3月份测算)

2015年3月23日

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

(2015年3月份测算)

单位:元/M2

序号 直接发包控制价经验值下限 1320 1370 1450 1550 工程类别 结构形式 框架 框架 框剪 剪力墙 层数(檐口高度) 6层(含)以下 11层(含)以下 12层以上18层(含)以下 19层以上 1 多层住宅 2 小高层住宅 3 中高层住宅 4 高层住宅 多层、小高层5 综合楼(普通框架 装修) 11层(含)以下 1370 6 中高层综合楼 框剪(筒) 框筒 框架 12层以上20层以下 1420 20层以上28层以下 1660 1070 900 7 高层综合楼 8 9 工业厂房、仓库 库 工业厂房、仓钢结构,不含重型吊车梁 备注:

1、本表数据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发布,供招投标监管机构办理直接发包手续时参考。

2、测算时已将全部甲供材计入综合单价,并将门窗工程、外墙保温及涂料等图纸范围之内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计入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