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公布学区划分和招生计划 下载本文

要求 按照《兴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书面上报。 教育局正式批准下达各校招生计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中小学公布本校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第一阶段:公布学区划分和招生计划序号 1 2 主要工作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中小学根据学校实际向教育局上报本学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各校招生计划。 由市教育局在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等媒体公布当年全时间 6月2日—6月3日 8月1日—8月3日 3 市招生划片方案及各校招生计划。各校做好宣传摸底工8月4日—8月19日 作。 第二阶段:适龄儿童登记报名 序号 主要工作 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片区划分,凭相关证件到时间 要求 各学校进行登记造册,并审核相关证件原件及存留复印件备案。 按附件5上报片区起始年级学生信息册及空额计划 1 对应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各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审核确认8月20日—8月22日 登记信息。 2 各校按照审核确认登记信息进行片区学生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跨片区学生入学登记,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在秋季学期开学到各校正式报到注册。 8月22日—8月24日 3 8月30日—8月31日 说明:1、经审核确认,登记后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缺位,首先保证邻近片区内超计划学校的登记学生就近入学,由教育局按照居住位置采取就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2、8月30日正式开学报名注册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预交费用。 3、相关事项以教育局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