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合同(2016年修订版) 下载本文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编号:

(填写全称) 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 分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提示:在拟定具体合同条款时,应当根据工程特性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合同范本进行修改。文中红色字为提示性内容,应在使用时删除)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提示:为适应“营改增”需要,满足“三流一致,应抵尽抵”的要求,甲方应为法人或具备纳税主体资格的分公司,不能是以指挥部、项目部、工区等临时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但甲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明确认可项目部名义签订合同的除外);合同主体名称应是企业名称的全称,不能为简称}

工程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提示: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法人,且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乙方名称及公章印鉴必须与提交的相关证照相符)

为加快 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资质、注册情况及纳税身份情况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提示: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办企业统一使用加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姓名: 1.2企业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1.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许可范围: 有效期:

(提示:以上三项内容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并将上述证书复印加盖公章后作为合同组成部份。)

1.4准入证号及年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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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提示:根据股份公司要求,应选择在我方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人) 1.5 乙方为: 纳税人。 (提示:填写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分包工程名称: ; (提示:必须表述准确)

2.2分包工程地点: ; (提示:必须表述明确具体)

2.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提示:工程清单的表述必须规范、详细,防止漏项,同时工程清单中必须列明对应单价)

2.4分包工程数量: (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 2.5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 元(大写:人民币 )到甲方账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经本项目业主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 月内退还乙方(不计息)。

【注: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各单位自行约定】 第三条 分包合同价款

3.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此价格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暂定价格,最终结算以《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所列细目的单价和施工图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3.2分项单价: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提示:合同单价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工程项目价格,一般情况下应采用综合固定单价。在准备开工的项目还未得到业主批复单价的情况下,为保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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