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财政财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近年来我*推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会计委派制度等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促使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通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清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检查工作,发现我区财务管理总体比较规范,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但是部分单位也存在一些不合规及违反财务纪律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薄弱,核算不规范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部分单位未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有的单位未设固定资产明细账,不能如实、全面反映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的价值、数量及增减变化。
(二)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如:部分单位将大额的招待费支出计入“办公费”、“会议费”、“其他支出”等科目核算,将“招待费”、“车辆维修费”、“福利费”等计入往来款科目进行核算;
(三)存在账表、账账、账实不相符的情况,如有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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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上报的财务报表与单位实际账面数不符;有的单位总账科目与明细账科目金额不等;有的本单位挂往来账,对方单位没有挂账,并且长时间没有进行核对;有的单位银行账与实际银行存款多年不符,原因查找不清。
二、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存在假发票入账
(一)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规范。有的单位报销的原始凭证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如购买实物的发票不填品名、数量、单价,也没有附相应的明细清单,有些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甚至没有销售单位盖章。
(二)报销手续不完备,部分单位购买实物的凭证只有领导签批,没有验收人或经手人签字,这样就无法确定原始单据的真实性。
(三)票据使用不合规。部分单位收费项目没有按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存在使用自行外购收据的现象,并且收据存根未妥善保管,存在遗失、不连号现象。有的甚至直接用“白条”入账。
(四)存在大量假发票入账的现象。通过近几年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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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所有被检查单位都存在以假发票入账的问题,并且有些单位数额较大,多达100多万,严格意义来讲,属于以假发票来套取公款。针对这一现象,我们专门就如何杜绝使用假发票进行了专题培训,但个别单位仍存在假发票入账的现象,对此将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三、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存在以大额现金结算的问题。按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现金结算起点为1000元,部分单位在支出经济活动中未按规定执行,以大额的现金结算,有的甚至多达几万元。
(二)存在库存现金超“容”的问题。部分单位库存现金数额较大,有的甚至在5万元以上,严重超出了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为单位3-5天的正常零星支出总额)。
(三)存在银行存款账账不符的问题。按照会计制度要求,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年末银行存款账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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