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委员会(开发商)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的决定,及时组织维修。合理安排年度修缮费用,审核修缮方案和工程预决算,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组织竣工验收。 (二)房屋建筑公共部位日常管理
在小区主出入口设有楼宇总平面示意图,各主要通道设有指引路标;各楼层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通过加强日常的巡查监管工作,制止在外墙及公共空间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的行为;制止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
每日巡查2次各层门户、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 (三)房屋建筑公共部位日常养护
1、及时修补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的漏水和破损; 2、楼内墙面涂料定期粉刷;
3、每月对楼宇主体及管道、沟渠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四)装修管理
按照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办理装修申请手续,与业主及装修公司签定装修管理协议。
每日巡查2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必要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制止任何私改乱拆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对各单元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二、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维护、养护和管理标准
1、楼层、房号有标志明显,一层通道内设立消防指示平面图和路标,无标志破损、漏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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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区内共用部位的地面、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吊顶等无破损;墙体整洁,无乱张贴;门窗、灯具、开关等功能良好;无堆放废料、杂物及违章占用等现象;
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涂料墙面,无脱落、无污渍; 4、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5、室外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6、无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现象;
7、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无私改乱拆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安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
8、实施房屋巡查制度,每日巡查2次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9、空置房每天巡视1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门窗损坏、锁被撬、 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四节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内容
一、岗位部署:
根据本小区各类设施设备的特点,工程部共配置3人。 二、服务措施: (一)健全设备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各项符合楼宇设备运行要求的值班制度以及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推行“设备定号、管理定人、保管定组”的三定管理原则。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技术资料档案。制定详细的设备三级维修保养制度;采用日常保养、定期维护与大中修(改造)计划相结合、自己维保与委外专业维保相结合的维修保养体制,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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