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宾斯基员工手册-中文版 下载本文

- - - -

禁止私自修改制服

裙子不得短于膝盖上方5厘米 衬衣须每日更换

工作时需穿着外衣并将纽扣扣好

4.2 名牌

- 名牌是制服的一部分

- 请将其佩戴制服左上方,领口下方大约2-3寸 - 名字应清晰可见,未出现褪色 4.3 鞋

- 需保持鞋子的干净光亮,无装饰物且修补良好 - 为了穿着的安全与舒适,鞋跟不得高于5厘米 - 非经允许,不得穿着露脚趾的鞋子 - 禁止穿着凉鞋及网眼鞋

4.4 首饰

- 无珠宝饰物会营造一种让客人及其他员工感到安全的氛围 - 无可见的耳孔

- 不可佩戴脚链、拇指指环、脚趾环

- 不可佩戴手镯(护身符、宗教类手镯、手镯不外露) - 每只手只允许在无名指或中指上佩戴一枚戒指或婚戒 - 戒指设计简单

- 女士每只耳朵只可佩戴一只耳钉

4.5 装饰品

- 禁止佩戴较夸张明显的饰物(牙齿饰物、饰物、身体彩绘) - 不可在室内佩戴太阳眼镜 - 不得将眼镜架在头发上

- 不得佩戴彩色眼镜或彩色镜框的眼镜 - 禁止佩戴私人的或有政治色彩的徽章

- 不得佩戴有宣传或商业性标志的袖扣、胸针、领带 - 不得在额头上进行点缀装饰(除非它是制服一部分) - 头巾需与制服相配或样式简单

21

4.6 个人卫生

- 确保每日上岗前沐浴 - 清洁腋下再涂抹除味剂 - 注意口腔卫生及清新的口气 - 禁止嚼口香糖

- 指甲的长度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 勤洗手,饭前便后及服务前都要洗手 - 避免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 - 可以使用气味清淡的香水 - 清洁皮肤后再使用香水

- 工作期间禁止吸烟(烟味会渗透皮肤、制服及头发)

- 工作期间或之前避免食用洋葱、大蒜及辛辣的食物(口气及体味) - 工作期间饭后应刷牙

4.7 肢体语言 - 微笑

- 挺直身体行走和站立 - 平衡姿态与自信 - 目光接触

- 解读并预测目光信号 - 开放式的体态

- 表示出兴趣、尊重并积极回应

4.8 员工仪容仪表 - 经常清洗头发 - 头发应梳理整齐 - 禁止夸张的发型 - 保持自然的发色 - 禁止夸张的发色 - 头发不能遮住面部

- 发带的颜色须与制服相协调 - 禁止使用夸张的发饰 - 要求化淡妆

- 一整天里保持妆容清新

- 口红、眉笔及眼线笔的颜色需自然 - 保持眉形

22

- 指甲颜色须自然(不允许使用颜色鲜艳的指甲油或金属色美甲) - 保持指甲的完整

- 禁止使用指甲装饰品(水晶石、喷图、贴釉等) - 接触食品的员工禁止使用美甲品(凝胶等) - 使用护手霜以防双手干燥 - 指甲必须修剪整齐

- 保持指甲内外干净 (不咬指甲) - 赤脚必须修脚

4.9 男员工仪容仪表 - - - - - - - - - - - - - - - - - - -

必须每日清洗

经常修剪且梳理整齐(使用发胶或发蜡) 只允许留短发(不能触及衣领) 禁止夸张发型 头发颜色自然 每日上岗前剃须 使用剃须泡沫

使用干净、锋利的剃刀以防止被割伤或起小丘疹 使用须后水以消毒及安全清新 禁止留唇须及山羊胡子 髯须不得超过耳朵中部

允许留八字须的工作岗位,须修剪整齐,露出上唇线 禁止留长指甲,且指甲修剪整齐 使用护手霜以防双手干燥 指甲必须修剪整齐

保持指甲内外干净 (不咬指甲) 赤脚必须修脚(无长指甲,无老茧)

皮带须样式简单,配有品味或无任何装饰的皮带扣 手套、围裙及其它配饰物须干净、无污渍、无破损

第五章 员工福利

5.1 免费工作餐

- 酒店员工可在员工餐厅享用工作餐。每位员工每日可享用两顿免费工作餐。

- 员工每次就餐时须主动出示员工卡并刷卡就餐。出借员工卡给他人就餐,视为违反酒店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员

23

工卡一旦丢失,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重新领取一张员工卡需要支付人民币20元。

- 每次就餐时间为30分钟,从离开工作岗位起至回到工作岗位止。就餐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的一部分或包括在加班时间内。

- 任何外来者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就餐。若需就餐,须得到人力资源部批准并前往财务部购买餐票。 - 员工就餐时禁止浪费,禁止将杂物扔在餐桌上,禁止将食品带出餐厅,不得损坏餐具。 - 任何违反员工就餐政策的行为或企图都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5.2 法定节假日

- 员工在每个公历年可享有政府规定的11天有薪法定假日

元 旦 春 节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

1月1日(一天) 除夕、初一、初二(三天) 4月5日(1天) 5月1日 五月初五(1天) 八月十五(1天)

10月1日、2日、3日(三天)

鉴于酒店的工作性质及营运需要,员工可能要在法定节假日里按照部门排班表上班,员工应服从安排,酒店将根据政策给予相应补偿。

- 事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经理批准而拒绝按照排班要求上班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5.3 年假

- 每位员工将根据劳动法及酒店政策享受带薪年假。

- 员工在酒店工作满半年时,如酒店营业状况允许并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可提前申请其已服务期间应享有的年假。

如员工的雇佣合同在原来签订的日期前被终止,无论什么原因,其提前休过的年假将从员工的最后结算中扣除,补偿给酒店。

- 年假每年必须休完不得与下年累积。 特殊情况可顺延三个月,但必须事先由部门经理报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并得

到总经理的书面批准。同时,休假申请需由酒店视营业状况需要而进行批准。 - 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休假申请会尽可能被批准,但须由部门经理做出决定。 - 年休假申请表应提前一个星期提交给所在部门的经理。

- 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况的,将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24

5.4 婚假

- 在酒店通过试用期并达到法定婚龄的正式员工,享有3个日历天的有薪婚假。 - 初婚达到晚婚年龄的正式员工,享有17个日历天的有薪婚假。 - 员工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婚假申请表时必须附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婚假需一次性休完。

- 婚假须在领取结婚证后3个月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5.5 产假 -

合法生育的女员工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有薪产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产假,包括以下情况:

- 产后恢复假98个日历天(可依据员工需求分娩前十五天开始休假,此15天包括在98天内)。 - 另外,以下情况可享受额外的产假:

晚育:60个日历天 难产:15个日历天

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另加15个日历天产假

若员工休取以上额外增加的产假,需提交相关的证明。

5.6 男员工护理假

-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员工可享有7个日历天的护理假。申请该假须附上有关出生证明。男员工护理

假须一次性且须在孩子出生后七日内休完。

5.7 计划生育假

- 怀孕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可以休计划生育假。计划生育假为有薪假期,只适用于已婚员工。申请该假需附上结

婚证明。

5.8 丧假

- 在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情况下,员工将享有3个日历天的有薪丧假:配偶、子女、父母, 岳父母,公婆。 - 如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兄弟姐妹)去世,员工可享有1天的有薪丧假。 - 申请丧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5.9 WORK INJURY工伤

- 如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须立即向部门经理报告。部门经理负责在24小时内尽快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受伤情况,受伤

员工将被送往酒店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员工提交的受伤报告递交给相关政府部门鉴定,如被鉴定为工伤,员工根据规定可以报销相关医药费并可申请工伤假。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