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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义序的宗族研究》(1935)《凉山彝家》(1945)《金翼》(1948)主编《原始社会史》(1989)和《民族学通论》(1992)。《金翼》描写的是福建省古田县的一个农村(书中称黄村),主人的房子因风水好而被称为“金翼之家”。书中通过中心人物黄东林及其家族和他的姐夫张芬洲一家命运的变迁,由个人所组成的各个体系的相互联系,展示了人际关系的网络,刻画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生活。

吴文藻:著名学者费孝通、林耀华、黄华节、瞿同祖、黄迪、李有义、陈永龄均曾师从吴文藻先生。认为社会组织等介于物质因子与精神因子之间,是文化的骨干,在文化变迁时社会制度的惰性更高;社会制度的一切部分共同运行着,使之达到适足程度的内部的一致和谐的状态,而不致产生不能排解或加以制裁的种种持久的冲突。推崇功能学派:1、最先进,提供高度动态的功能观点;2、理论与应用相结合。(适合研究中国国情)

博厄斯:美国民族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派的创始人。又译鲍亚士。生于德国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明登市,卒于美国纽约。主要著作:《中部爱斯基摩人》(1888年)、《夸扣特尔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和秘密结社》(1897年)、《美国印第安人语言手册》(1911年)、《原始人的心灵》(1911年)、《原始艺术》(1927年)、《人类学与现代生活》(1928年)、《普通人类学》(1938年)、《种族、语言和文化》(1948年)等。

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 1901年12月16日-1978年11月15日),美国女人类学家,美国现代人类学成形过程中,最重要的学者之一。1978年逝世后随即获授总统自由勋章( 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代表作:1928年--《萨摩亚的成年人》,1931年--《新几内亚人的成长》,1935年--《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

文化特质是指组成文化的最小单位。亦称文化元素。文化特质是研究者抽象出来的概念,它舍弃了组成文化复合体的基本单位的不同性质,没有显示出文化的功能。由于最小单位的确定是相对的,故文化特质或元素亦有其不确定性。如果将文化特质界定为文化的一个最小的功能单位,把它视为一个较大的文化复合体的基本元素,则只有能够发挥一定文化功能的元素才是文化特质,而组成它的更小的元素就不能视为文化特质。

涵化acculturation文化涵化作为文化变迁的一种主要形式,文化涵化是指异质的文化接触引起原有文化模式的变化。当处于支配从属地位关系的不同群体,由于长期直接接触而使各自文化发生规模变迁,便是涵化。

族群认同(Ethnic identity)就是族群的身份确认,是指成员对自己所属族群的认知和情感依附。关于族群的认同理论,最有影响的就是根基论和工具论。

集体表象 埃米尔·涂尔干在和莫斯合作的一项著名研究,分类的四种原始形式;集体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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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1903)(Primitive Classification, 1963)一文中,他进一步揭示了这类逻辑范畴。这篇文章将澳大利亚和北美土人的空间观念与他们的社会组织联系了起来。作都论证说,人们“之所以给事物分类是因为他们被划分为氏族”。

提到集体表象,就必须提到吕西安·莱维-布吕尔,他在《原始社会的心理作用》一书之中对集体表象作了明确、透彻的解释,并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作出深入的研究。他认为,集体表象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性的信仰、道德思维方式,它不是产生于个体,而是比个体存在得更长 久,并作用于个体。因此,不能试图通过个人心理、生理的研究去说明它。

民族志是文化人类学家对被研究的民族、部落、区域的人的生活(文化)的描述与解释。 田野工作:是指人类学者亲自进入某一社区,通过长期的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直接体验等方式获取该社区具有整体性的第一手研究资料,进而将具体经验事实上升为一般性理论的研究方法,其最终成果是民族志。它是社会人类学最基本的方法,是现代人类学的真正核心和基石。

文化生态学:用人类生存的整个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生态理论研究文化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 文化生态学是一门将生态学的方法运用于文化学研究的新兴交叉学科,是研究文化的存在和发展的资源,环境,状态,及规律的科学。文化生态学主张从人、自然、社会、文化的各种变量的交互作用中研究文化产生、发展的规律,用以寻求不同民族文化发展的特殊形貌和模式。

文化相对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人类学界流行一时的思潮。文化相对论认为任何文化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个性,无论是过去,现在或是将来,它们在价值上是平等的。人们不能用自己的文化中的价值标准去衡量评价另一种文化的价值。文化相对论这一概念是英国人类学家韦斯特马克在其《道德观念的起源于发展》(1906~1908)一书中首先创用的。但将其作为一种研究问题的方法与理论,则始于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博厄斯不仅认为对民族文化的评价只有一该民族自己的标准来判断才有意义,而且还极力主张文化研究者在研究中也要坚持避免受自己价值体系的影响,而对每一文化进行客观的研究。这一思想最终由赫斯科维茨加以完整化和系统化,并极力推崇与宣传。这种文化相对论具有反对种族主义和欧洲中心主义的作用和意义。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文化相对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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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流行。但由于这种理论存在者夸大各种文化的相对性,否认文化发展的规律性和统一性,进而否认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不主张帮助落后民族提高文化等弊病,因为在30年代以后,招到了许多人的非议,遂逐渐地衰微。

文化区 :指有着相似文化特质的地理区域。该术语由美国人类学家梅森创用。最初只是用地理区域的区别来概括一群群被认为是具有意义的文化,但实际上当时这样划分的一个区域中的文化并不一定有联系。1922年,美国人类学家威斯勒重新解释了文化区的概念。他从文化特质的相似方面来限定文化区,认为文化区可以根据文化特质加以分类。文化区有“文化中心”和“边缘区”。文化中心是一个文化区所共有的文化特质发明创造和最集中的地方,而并不一定是地理的中心。文化特质创造出来后呈放射性状向边缘区传播。当在边缘区发现某种文化特质时,这种文化特质是过去某时在文化中心里创造出来的,通过了一段时间才传播至此。由此他认为文化传播的过程就是文化特质发展的历史。从而通过区别文化区等,可以构拟文化发展的历史。因为,文化区概念是威斯勒用于构建文化史的一种分类手段。其他著名的美国历史学派的学者如赫斯科维茨、罗维等也赞同此说。所以这一概念和方法也成为了美国历史学派的重要概念和方法之一。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文化区不是具有相似文化特质的一群文化所存在的地理范围,而只是一个文化所存在的地域范围。

文化丛 :亦称“文化特质丛”。指在一定时空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组功能上相互联结、整合的文化特质集合体单位。这一概念是美国人类学家威斯勒在《人与文化》(1923)一书中首先创用的。文化特质是组成文化的基本要素之一。文化的内容就是由各种文化特质的总体构成的。然而,文化特质不是单独存在的。由于世界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文化特质总是局纪委文化丛而存在。一个文化丛,往往以一个具有内聚力的文化特质为中心,有一组功能上相互联结、整合的文化特质构成。在文化发展过程中,文化愈发发展,文化特质的联结愈复杂。因而,美国学者汉金斯把文化丛分为简文化丛和复文化丛两类。前者指一组在功能上相联结的文化特质集合体单位;后者则由几个功能上相联结的文化丛单位所构成的文化丛。许多复文化丛的集合就构成社会的文化整体。文化丛这一术语有时也被西方人类学家尤其是考古学家引申为指与时空有关的文化特质的集合,即一种考古学文化,而不考虑其功能上的相互依赖关系。

巫术: 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幻想借助于超自然的力量对客体施加影响或控制而产生的一系列行为。产生于原始社会。与宗教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未必设计神灵观念,且对超自然力量不加神话,而是力图进行驾驭。宗教产生以后,巫术在有些地区和民族中仍继续存在。巫术是文化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英国学者弗雷泽强调巫术的虚假性,视之为建立在错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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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联想之上的“伪科学”,功能论学者马林诺斯基则强调巫术的功能,认为无数据有心灵上的解释作用,是一种解除忧虑的方法,弗雷泽在研究中,还将巫术分作“接触巫术”和“模拟巫术”两类。

涵化 :即“文化涵化”。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化相互接触、影响、发生变迁的过程。文化涵化的前提是“文化接触”。通常在文化接触之后,通过一段时间的相互影响,可使文化接触的双方都发生一定的变化,其结果一般有:①接受,包括自愿接受的“顺涵化”和被迫接受的“逆涵化”及“对抗涵化”,也包括单方面与双方面的互动。②适应,包括单方适应(文化同化)和双方适应(文化融合)。③文化抗拒,包括单方面的文化抗拒和双方面的文化抗拒,这意味着文化涵化的失败。

对偶家庭: 亦称“对偶婚”。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一种家庭形式。这种家庭在世系从母和族外婚的原则下,一女子为中心,女子定居于本氏族,丈夫来自其他氏族,实行男嫁女、从妇居的婚姻居住制度。这种婚姻由于没有独占和固定的同居生活

人科,也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因为离异很容易。我国云南永宁地区纳西族的阿注婚几位对偶婚的一种。对偶家庭由普那路亚家庭发展而来,是群婚向一夫一妻制发展的过渡环节。 民族志:记述和介绍世界各民族情况的学科。20世纪40年代以前,西方大多学者用以指对欧洲以外的不发达民族的考察和记述。其一对具体民族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详实记录,即以系统地搜集有关民族的资料为主要任务,故亦称为“记述民族学”。一些学者把民族志视为“人类学”“文化人类学”(甚至“社会人类学”)或民族学得一个分支。它的研究方法的特征在于:通过长期的个人接触(通常是由了解被研究社会的风俗和语言的观察者进行参与观察),而对一个社会的研究。早期的民族志学者注重对在被研究的社会范围内观察到的现象提供解释,因而与社会人类学具有共同领域。

田野作业:亦称“田野调查”、“现场调查”或“实地调查”。指导调查对象所在地搜集实际资料的过程。田野工作是文化人类学研究的重要特征。文化人类学田野工作是指人类学家深入所研究的民族中,对其文化进行调查研究。其突出特点在于研究人员长期长期居住生活于调查现场中,参与及观察当地居民的生活,研究其文化全貌,深入了解当地居民的观点,以期达到人类学研究应具有的整体观。人类学田野工作始于美国的摩尔根,完善于英国的马林诺斯基,后者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新几内亚及其附近的特罗布里恩德群岛所进行的长约两年半的田野调查工作,在人类学田野工作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现在,人类学的田野工作越来越被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政治学以及其他社会学科广为采用,但田野工作与文化社会学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仍是其他学科远不能比拟的。人类学家从事田野工作之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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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研究范围、题目,拟定计划,选定调查地点,阅读有关文献,进行充分准备。从事田野工作可以独自一人,也可以携眷或组团前往,但都必须与当地人建立友好信赖的关系,成为亲密朋友,与他们共同生活。进入田野之后,应尽快明了当地情况,学习当地语言和各项礼仪和禁忌,寻找主要报告人。当自己被当地社会接受后,便可以进行系统的人类学研究工作,如调查亲属关系、婚姻形式、居住原则、经济结构、政治组织、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参与观察是田野工作的主要方法,同时也可以辅以问卷法,投射法等。记录除笔录外,还可以采用照相、录音、录相、摄像等电化手段。对资料应检验其真实性,并进行初步分析整理。当代文化人类学田野工作的新趋势是:逐渐重视特定问题及理论的探讨,而渐少进行整体性的调查。在较大较复杂的社会中从事调查,则多用抽样法。此外,跨学科联合组队进行田野工作也常被采用。

从妻居:亦称“从母居”或“从妇居”。母系制社会中流行的一种婚姻居住形式。可能由望门居住婚演变而来。母系社会通常以母系继承财产,以母系计算世系,且夫妇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因而母系方面的权利甚大。在有的氏族中,只要妻方或妻方成员不满意,就可以命令男子离去,男子无权反抗。到了父系制社会,妻方居住婚逐步过渡到夫方居住婚,但其残余一直保留到阶级社会。在中国,部分拉祜族地区亦实行从妻居,短者1~3年,长者住10余年。这些民族的妻方居住婚。有的具有买卖婚性质,赘婿在妻家居住,实际上是以劳动作为聘礼,偿付妻子的神身价钱。

莫斯:(1872~1905)法国民族学家、社会学家,法国社会学年刊学派主要代表人之一。早年在波多尔大学读哲学,1897~1898年曾在牛津大学同泰勒工作过一段时间。1900~1902年叫宗教史和佛教以前的印度哲学,并成为巴黎大学高级学术研究院宗教史讲座教授,后任法兰西学院教授。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主要从事民族学及其方法论的研究。莫斯是杜尔克姆的外甥和助手,常帮助杜尔克姆收集资料并协助其编辑《社会学年刊》。1934年曾创办《社会学年鉴》,以取代《社会学年刊》。他还同列维-布留尔和罗维特一起于1925年创办了巴黎大学的民族学研究所,培养了一批民族学家。在学术观点方面,他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因为研究社会现象必须从社会事实的整体结构出发;他还提出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是一种不含商业性质的互相赠与,且与宗教、巫术等直接相关;他还认为宗教出现于母系社会,这种氏族宗教的主要内容是图腾信仰。他的主要著作有:《关于献祭的本质与功能》(与休伯特合著,1899),《分类的若干原始形态》(与杜尔克姆合著,1903),《关于爱斯基摩人社会的季节变化》(与H.比才合著,1906),《关于原始交换的形式-赠与的研究》(1925),《社会学与人类学》(19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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