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开江县人民医院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推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确保医疗质

量和安全,特拟定以下有关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 (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 )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一)国家级 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二)省级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院级 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一)申报 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教科。

(二)审核 医教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后,报请院长审批。

(三)审批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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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外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

六、监察措施

(一)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医教科每半年对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 1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教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学术季员会详细说明原因。学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人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后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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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是医学科学发展的产物。为更好地、更安全地应用于临床,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集体讨论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前,有关医师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写出书面综述或报告 ,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

(二) 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参与人员应包括科室大部分正 (副 )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并对讨论内容应有详细书面记录,其结果由开展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医教科。

二、报批程序

经全科人员讨论同意后,应详细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 (见附表 ),并附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医教科;医教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论证同意后,报请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由经财务科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知情同意程序

为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实行新技术、新业务开展患者 (家属 )知情同意制度。

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代新技术、新疗法给患者带来的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并在有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患者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四、疗效的分析评价程序

对于新技术、新疗法,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一)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二)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三)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他医院进行比较。 (四)写出报告或文章。

(五)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患者安全应急办法。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因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等原因,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立即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应急处理,经现场经治医师采取补救后仍难以处理时,即刻 向上级医师报告,若上级医师处理不了时,则迅速上报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院领导。得到指示后,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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