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习题答案 下载本文

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 15.为什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

答:只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才能充分激发整个民族的潜能,才能使体现时代特点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有利于每个中国人道德品质的完善和中华民族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

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 涵养良好品德 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答:1、内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意义:(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2.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对公民的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3.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利于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 2.社会公德的内容及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答:1、内容(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上网。2、意义(遵守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2. 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3. 遵守社会公德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3.职业道德的内容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答:1、内容:(敬岗爱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2、意义(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纠正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貌的重要手段;3.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从来者素质的重要途径;4.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4.家庭美德的内容及遵守家庭美德的意义是什么?

答:内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意义: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个体人生的重要意义

1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美满温馨的幸福家庭,创造和睦的邻里生活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 2加强家庭美德修养,认真严肃地对待两性关系,提高个人生活情趣和道德情操,能净化心灵,提升人生境界,增进人生价值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

1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稳定和谐的幸福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2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有利于人类社会健康发展 5、个人品德的含义及形成良好个人品德的意义是什么?

答:1、含义:个人道德是个人的道德品质的简称,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固的倾向和特征。2、意义:1.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2.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夯实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3. 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6、良好个人品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答: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1.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2.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3.严格要求,完美道德品质。

7、完善道德品质的修养方法有哪些?

答:1、省察克治。通过反复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中的不良念头和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坚决克服和整治掉所发现的不良念头和习惯。

2、陶冶情操。提高对自然、社会和艺术美的感受,在丰富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以各种丰富、高尚的感情和志趣,启迪自我的心灵,不断培养和加深自己的道德情感,激发道德需要和欲望。

3、慎独自律。慎独是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对自己的言行,小心谨慎,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 8、简述公共生活的含义及特点。(P122)

答:含义:公共生活是人们在公共的领域、公有的环境、公用的场所中,彼此开发透明且相互关联的共同活动。

特点: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2、交往对象的复杂性3、活动方式的多样性4、活动结果的相关性 9.公共秩序对公共生活的意义。(P124)

答:1、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2、有序的公共生

活有利于人们社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3、有序的公共生活为人们创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4、有序的公共生活体现出人们的文明程度和秩序意识的提高,是国家现代化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10.爱情的本质及基本特征。(P142)

答:本质: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担当责任的精神

基本特征:平等互爱性、强热持久性、纯洁严肃性 11.如何提高职业道德素质?(P139)

答:1、努力学习,增强职业道德意识2、努力塑造优良的职业品质3、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能力

12.恋爱的道德要求(P144)

答:真诚负责、平等互尊、文明相爱、 13.个人品德是怎样形成的?(P156)

答:个人品德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培养和锻炼出来的,是在社会的生活环境中潜移默化、逐步形成的,是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不断追求和经过长时期的行为积累,并受个体心理发展的影响才能完成。

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与联系 ?

答:(1) 二者的内涵与外延各不相同。法制是国家的法律制度的 简称,属于制度范畴,常常与“民主”相对称,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相对称,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2) “法制”与“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制”是社会主 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制”是实现“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法制”,“法治”就无从生根,没有依托。“法治”是在人民民主基础上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离开了“法治”,“法制”就会流于形式,丧失生命力,“法治”是“法制”的真正实现。 2.为什么说“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答:1。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2。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执法者只有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3.执法为民也是对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发扬; 3.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答:(1) 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 (2)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 (3)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 4、举类说明法律程序的重要性?

1、实体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有效实现; 2、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获得有效救济;

3、法宝程序规定了人们从事法律行为的方式与过程,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行时应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以及如何做才是合法有效的。

4、人们的程序性权利与义务,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过程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例如:诉讼法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一种程序性权利义务的分配制度,举证方举证不力,将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5、结合当前国际形势,谈谈树立全新国家安全观的必要性?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国体和政体的稳固,国家的统治机能与作用,涉及国家及其全体人民的重大利益不受威胁、侵害和破坏。

国家安全观是关于国家安全内容体系的总观念。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

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恐怖主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新表现,局部各形式冲突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科技竞赛的加剧,多元价值观、多元文化的出现及其对抗,贫富分化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突发性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因素,都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发展,对国家安全形成了新的威胁。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树立全新的国家安全观,即国家安全除了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

防安全外,还应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内容。

经济安全是国家的基础,它是指国民经济能够抵御国内外各种经济风险而保持平稳有序运行的态势,包括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贸易安全、粮食安全等。

科技安全是国家的科学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国内外的威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能力和状态。

文化安全是一国人民能够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已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独立自主地控制和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在当前的网络信息时代,要保证国家的文化安全,还必须特别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生态安全是指国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维系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公共安全则是国家预防、控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治安,还包括越来越重要的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 6、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意义:

答:(1)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 战略举措。 (2)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 然要求。 (3)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 迫切需要。

7、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

(1) 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 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 8、依法治国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9、经济安全包括: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贸易安全、粮食安全。

10、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人治”相对称,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人治因为强调“具有高尚道德人的统治”,因此在有的场合也与“德治”相通用。 “法治”强调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来治理社会,强调法律的权威及其规范作用。而“人治”则强调个人的威望、智慧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作用。

11、证据的特征: (1) 证据具有客观性。 (2) 证据要具有关联性。 (3) 证据要具有合法性。 12、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1)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3)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1) 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 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3)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4) 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5) 从中国国情出发。 (6) 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14、依法治国的内涵与基本要求

答: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内涵的科学阐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包含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以及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价值取向。

1、 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3、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 15、如何树立法律权威?

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道德要确立宪法和法律是人们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其次,要维护法制的稳定、统一和尊严。最后,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克服“官本位”和“权力本位”的思想。在个人权威与宪法和法律存在分歧的场合,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16、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答: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本质在宪法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性、人民性的必然要求。

第七章 学发法学基础理论

1.法的概念:(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体系); 2.法的本质和特征:(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话的社会规范;3.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

3.法的作用:(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制裁作用) 4、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2、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

5、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 6、简述我国法的渊源。

当人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各种制定法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认可的贯例等。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5、自行条例和单行条例;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7、国际条约和国际贯例; 7、分析法律适用与法律执行的关系。

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

法律执行也叫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进行行政事务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因此,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适用的特点:

1、法律适用是主体是司法机关,在我国司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目前我国的司法程序制度主要包括“民事诉讼程序法、行政诉讼程序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法。

3、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法律执行的特点:

1、行政执行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 2、行政执法的范围比较宽泛; 3、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8、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

答:1、来源月法律规范的规定2、是保障权利人实现自己利益的手段3、与义务相关联,义务不能孤立存在4、权利的行使受一定的限制,超出权利的范围和限度,就不为法律保护,法律禁止滥用权利。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答:1、法律案的提出、2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和通过4、法律的公布 10、国务院的立法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答:1、提出行政法规议案2、通过行政法规草案、3、通过行政法规草案、4、发布行政法规 11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分类

答:违法行为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1、主体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发人或国家机关 2、客体:是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3、客观上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4、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 12、法律的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答:1、法的社会作用,指法所具有的维护有利于并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在阶级对立的社

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2、规范作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教育作用。(5)制裁作用。

13、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1)制定法是我国法的基本渊源。在我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2)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属于单独一类。(3)习惯在我国法的渊源中的意义很小。(当代中国的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各种制定法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认可的惯例等。) 14、法律的实施和适用

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法律适用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在我国司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司法程序合法才能维护国家司法形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审理、判决等活动本身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所作出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必须执行。 15、合法行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认定:

1、行为符合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即行为有利于或没有社会危害性。 2、行为主体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符合。

3、合法行为一般无需考查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只有从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才产生法律效果。

第八章: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

一、如何认识我国宪法的特点和原则?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一系列基本制度,具有最大权威性和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

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于核心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特征:

1、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人民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5、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二、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

三、我国有哪些些法律制度? 国家制度有: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经济制度有:

1、全民所有制经济;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3、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4、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 实体法律制度有:

1、行政法律制度;2、经济法律制度;3、民商法律制度;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5、刑事法律制度; 程序法律制度有:

1、行政诉讼法律制度;2、民事诉讼法律制度;3、刑事诉讼法律制度;4、仲裁法律制度;5、调解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