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研究 下载本文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研究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事业单位也获得了长足发展。在事业单位的发展中,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激励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态度都有很大影响。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而且能够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长效发展。然而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发展却陷入瓶颈,激励机制这一有力工具并没有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得到很好的运用。鉴于此,笔者立足于事业单位,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展开研究与探讨,希望能够有助于黄岛区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发展。

关键词: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管理 激励机制 发展 措施 一、前言

2014年4月,国务院对外公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除了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之外,针对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也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法规依据。《条例》还提出,要始终以激励与约束机制作为人事管理的核心,对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予以健全,全面推行绩效工资改革。足以可见我国政府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尤其是对激励机制的关注。

然而,纵观于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不难发现,激励机制在我国事业单位中并未得到充分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对此,笔者通过分析激励机制在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现状,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措施,愿能为黄岛区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二、激励机制在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一)激励机制未充分考虑对员工精神层面的激励 从激励机制在我国各事业单位的实施情况来看,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激励机制存在“重物质激励、轻精神激励”的现状。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正式改革前,人们普遍认为事业单位的职位相对固定,无论薪酬待遇还是福利都实行统一管理。随着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进展,人员聘任制和绩效考评被引入,物质层面的激励被广泛关注。更多的事业单位更倾向于采取物质激励的方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在物质手段中,绩效工资是最主要的手段,并将员工薪酬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虽然这一手段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与热情,但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员工态度。同时,将物质手段作为满足员工需求的主要激励手段,也容易造成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缺乏“人情味”。 (二)无法真正实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已进展多年。但是,事业单位的薪酬激励机制却未能借助绩效工资改革而得到优化。在实际中,很多事业单位的人事改革不深入、绩效工资改革不彻底。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此外,很多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上对岗位职责的划分不明确,缺乏对优秀人才的开发利用和竞争择优机制。不仅使绩效考核缺少有效的客观依据,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力资源的效益发挥。再者,很多事业单位不重视对优秀员工的实质性的薪酬激励,对绩效工资的分配界定不明,无法从根本上实现对员工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的调动。 (三)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配比度不高

事业单位的激励机制应当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实现手段,而绩效考核也是激励机制的主要参考资料,这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关系。我国的部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配比程度并不高,它们并没有建立严格的正比关系。这就使得员工在工作中对于绩效的关注程度不高,工作的积极性也会相应降低。同时,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有时并不是简单的挂钩关系,它应当在考核的内容上加以区别,但很多事业单位往往只通过简单的部门互评就作为最终的考核依据,使得激励效果大打折扣。

三、完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几点措施 (一)创新绩效激励模式,改革事业单位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