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准确可靠计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供电营业规则》及《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 路、电能计量柜(箱)、联合接线盒以及电能表数据采集设备等。
第三条 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包括计量装置的配置、验收、 运行、现场检验、轮换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全面推行电力营销信息系统计量管理子系统在电能计量 装置管理中的应用。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江苏省电力公司各市供电公司所属供电营业区内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电能计量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和各供电公司营销部为计量职能管理部门,归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工作。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计量
1
中心和各供电公司计量中心为专业生产部门,具体承担电能计量装置技术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一) 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管理规定;制定本省公司系统电能计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并督促实施。
2、负责公司内部各级电能计量管理机构和电能计量技术机构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电能计量工作的规划与计划、考核与统计、总结与报表工作。
3、制订公司系统电能计量标准的配置、更新与发展规划,负责全省电能计量标准的管理。
4、负责公司系统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 5、组织电能计量器具的选型、验收、运行质量考核工作。 6、组织开展电能计量技术业务培训与技术交流。
7、收集并汇总电能计量技术情报与新产品信息,组织制订公司电能计量技术改进与新技术推广计划。
8、组织电能计量重大差错、故障及重大窃电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9、参与110kV及以上的用电业扩工程供电方案中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
10、负责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有关计量工作的协调。 (二) 江苏省电力公司各供电公司营销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计量法规、标准、规程及政策,执行省公司制定的电能计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并制订实施细则。
2
2、组织开展供电公司内部电能计量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对公司电能计量技术指标的统计与分析,负责本公司下属各营销业务部门和计量中心的电能计量业务考核工作。
3、组织制订本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和计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电能计量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4、收集并汇总电能计量器具运行质量信息、营销信息管理系统有关信息及改进建议。
5、监督检查电能表、互感器和计量标准设备的轮换、检定和现场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
6、制定本公司电能计量设备与计量器具的需求计划,负责规定范围内电能计量检测设备、电能计量器具的选型。监督检查新购计量器具的质量验收。负责审核电能表、互感器和计量标准设备的封存、报废、淘汰手续。
7、负责电能表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的相关管理工作。 8、组织日常电能计量差错、故障及窃电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9、参与220kV及以下用电业扩工程供电方案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与验收。
10、负责与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有关计量工作的协调。 11、完成省公司交办的其他计量工作。 (三)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计量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省公司安排的电能计量工作任务。
3
2、建立公司最高电能计量标准,并负责其使用、维护和管理,开展对各供电公司电能计量标准的检定工作。
3、承担公司内部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公司内部电能计量标准比对工作。
4、研究电能计量器具检测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出并实施电能计量技术改进与新技术推广计划。
5、配合省公司开展电能计量器具的选型检测工作。 6、配合省公司开展在用电能计量器具的质量抽检工作。 7、开展220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的检定(含现场检验)工作。 8、承担省公司委托的其他计量技术工作。 (四)江苏省电力公司各供电公司计量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省公司制定的电能计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实施细则。
2、建立电能计量标准并负责其使用、维护和管理,开展规定范围内的电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3、承担公司内部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考核,开展公司内部电能计量标准期间核查,参与实验室比对。
4、承担对新购电能计量器具的验收检验、对运行电能计量器具进行的质量抽检和运行故障统计与分析工作。
5、承担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检验和周期性现场检验(轮换)工 作。
4
6、承担计量器具资产管理和电能计量装置技术档案的管理。 7、负责对拆回的故障电能计量器具进行鉴定。 8、实施电能计量新技术的推广及技术改造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电能计量工作任务。 (五)供电营业部、县(市)供电公司营销部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电能计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 2、开展运行电能计量器具故障处理与统计工作。
3、负责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竣工验收、周期性现场检验以及技术资料的维护管理。负责集中抄表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4、负责计量器具资产管理和配送工作。 5、开展计量器具轮换工作。
6、参加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与验收。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电能计量工作任务。
第三章 分类及技术要求
第八条 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以电能计量点对应的装置为准,临时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参照下列原则执行。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一年调整一次。
第九条 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如下: (一)Ⅰ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客户电能计量装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