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为契约法在当代大学生日常管理中的应用
行为契约(behavior contract)是一份具体的、书面的协定,它规定了其中一方或多方在特定的情景中需要做出的确切行为方式以及具体的奖励和惩罚。因此,行为契约法是一种应用强化与惩罚相偶联、帮助个体或集体管理行为的方法[1]。行为契约实施的关键在于签订行为契约的几方签约人同时具有契约精神,能够在行为契约的实施期间做到自由、平等、守信。 行为契约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扩展到经济、法律、保险、教育等诸多领域。尤其在对于矫正儿童、青少年的不良生活、学习习惯;网络成瘾等问题都有颇为良好的效果。将行为契约法应用在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中,则需要根据大学生趋于成熟而又未真正成熟的心理特征,有的放矢的进行。 一、行为契约法在大学生日常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一)行为契约法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大学生自控力缺失的问题,追根结底是因为,青年初期的学生们意志力发展的不均衡,不完善所造成的,迫切需要有老师的监督与制衡。很多学生由于本身自控力缺失,又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容易将问题泛化,对于学生的心理健康将产生极大的伤害。这就要求老师在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做到“四心”:细心――很多学生的问题都隐匿在日常的细小行为和语言中,需要老师能够敏锐抓住问题,主动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真
心――中国传统的教育很容易让学生和老师站在两个对立面上,刚刚走出青春期的大学生非常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所以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真心尤为重要;爱心――《孟子》中提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学生看做自己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小弟弟、小妹妹不只报以真心,更报以爱才能让学生真正的理解老师对于自己的期盼与期望;耐心――大学生自控力的确实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的,需要老师付出更多的耐心来对待。
(二)行为契约法需要各签约方共同意愿的支持 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涵盖管理过程和接受过程两个方面。在管理过程中,教师发挥着主导作用,而在接受过程中,学生则成为接受管理内容的主导者。因此,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学生的认可和配合是分不开的。大学生的行为契约的签订也是基于学生对教师权威的认可得以顺利开展的,是以各签约方自愿的基础上完成的,任何一方的的敷衍和毁约都将导致行为契约无法完成。契约的起草要求教师与学生商定一项双方都能接受的契约,通常采用积极的语言。同时,行为契约需要灵活性,根据不同情况,比如:任务不明确,奖惩不科学,对与学生没有吸引力,标准过高或过低,没有学生心目中有约束力的人物做中间人等。以上情况的发生都需要对行为契约进行定期修改或增减。 (三)行为契约法需要建立合理的强化机制
行为契约中必须对强化物进行详细的就说明,在任何一个行
为契约中,学生成功完成任务后能否获得及时的强化物是非常关键的;当学生没有完成任务,那么负向强化――惩罚机制的纳入也是行为契约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为契约的各种强化机制形成了强化的纵向层次关系。最底层的是社会强化,最高层是物质强化。行为契约应该最少的限制学生,尽量使用自然的奖励与惩罚。同时需要注意强化物发放的时间性。
二、案例分析
**学生为大一刚入学的艺术系新生,从紧张忙碌的高中生活猛然进入自由、开放的大学。生活节奏的忽然转变,家长老师的监督作用骤然减弱,导致该生不能适应大学的生活,表现为日常学习生活规律失调,晚上失眠,白天无法做到按时上课,经常旷课;同时,伴有轻微的网络成瘾症状,经常出入网吧玩网络游戏,手机不离手。该生自述希望能够改变目前的状况,但由于自控力缺失,每次计划都半途而废,生活又恢复原状。多次失败后,该生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丧失了信心。 (一)分析与判断
①没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老师应加强对该生日常生活的监督作用。②最重要的问题是网络成瘾。 (二)矫正目标
①短期目标:控制玩网络游戏的时间;能够在老师的监督下按时上课,完成课业要求;能够在老师的监督下完成建立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