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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 --文 本

宁连城际铁路交通规划:宁连城际铁路经天长城市东西组团之间的川桥河生态廊道中穿越,铁路采用高架方式穿越川桥河廊道,铁路客运站位于学苑路与沿河路交口西侧。

宁淮铁路、淮海铁路交通规划:规划建议宁淮铁路、淮海铁路于石梁镇西侧穿越天长市域,在新街镇镇区北侧设立铁路站场。

第61条 规划区给水工程规划

实现规划区内城区-镇-中心村-自然村四级联网统一供水。

对现状天长市第一水厂进行分期扩建,以高邮湖作为供水水源地,至规划期末供水规模达到15万m3/d。规划占地面积7.8公顷。

天长市第二水厂位于汊涧镇,以釜山水库、时湾水库作为供水水源地,至规划期末供水规模达到5万m3/d。

第62条 规划区排水工程规划 (一)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期末实现城区-镇污水统一处理,天长城区、石梁镇、永丰镇、万寿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石梁镇污水经管道统一收集后经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永丰镇污水收集后经杨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万寿镇镇区设置小型污水处理厂;规划区内各村庄居民点采用太阳能微动力、氧化塘、化粪池等生态处理方式进行生活污水处理。

天长市现状污水处理厂规划予以保留并扩大污水处理能力,至远期达到6万吨/日;于天宁大道与经二路交口东北侧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使其在规划远期的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日;于城区白塔河下游天海码头东侧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城区东部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

(二)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建成区划分为7个雨水排放区域,分别为老城区、城西区、城南区、城东区、石梁镇区、永丰镇区、万寿镇区;排入白塔河、川桥河以及城区内部二凤渠及合群渠。改造城区现有排水管网系统,同时增加排涝泵站。

第63条 规划区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至2030年,规划区共有220kV用户变电站2座,其中保留现状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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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座,110kV用户变电站10座,其中保留现状2座、新建8座。

规划区变电站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名称 陆营变220kv 千秋变220kv 合群变110kv 曙光变110kv 东临变110kv 宏大变110kv 城南变110kv 广陵变110kv 东阳变110kv 沃公变110kv 大通变110kv 永丰变110KV 万寿变110KV 位置 天长市城南新区西侧 天长市区东南部芦龙村 平安路以东城区东南部 天扬路与天康大道交口西北侧 秦栏路与石梁路交叉口东侧 环城路与千秋路交叉口北侧 现状位置 学苑路与千秋大道交叉口北侧 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侧 外环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南侧 天汊路与经十路交叉口北侧 永丰镇工业园区职教大道东侧 万寿镇区西侧 规模(公顷) 2-2.5 2-2.5 0.5-0.7 0.5-0.7 0.5-0.7 0.5-0.7 0.5-0.7 0.5-0.7 0.5-0.7 0.5-0.7 0.5-0.7 0.5-0.7 0.5-0.7 备注 新建 现有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现有 新建 现有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第64条 规划区通信工程规划 1、规划区邮政局所布置

城区:规划保留现状中心、北门、新大楼3处邮政支局,按邮政营业所的服务半径为0.7km2计,服务人口为2-3万人,每个邮政营业所面积为250 m2。居住区和小区内按规定配置邮电所。

镇:规划区内各镇镇区按相关标准设置邮政所,服务于各镇所在辖区。 中心村庄:按照省美好乡村相关标准,中心村内设置邮政代办点。 2、电信设施规划

在现有的电信枢纽中心基础上,主要发展宽带业务、数据通信,扩建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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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通信光缆,现状的镇局转化为城市局,每个局所的容量为2万门。

第65条 规划区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规划于建设路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侧设置天长市天然气门站1座,占地面积1.8公顷。并于城区城东以及石梁镇镇区设置分输阀室2处。

2、输配管网规划

压力级制:按供气半径为 0.5—1km 设立中低压调压站,中低压调压站布局遵循尽量位于负荷中心。城市燃气输配管网采取中压、低压二级管网环状系统。

管网布局:采用环状为主、环状和支状相结合的方式。 第66条 规划区环卫工程规划 1、垃圾转运站

城区:规划至远期布置小型垃圾转运站22处,大型垃圾转运站4处; 镇:石梁镇布置小型垃圾转运站1-2处,永丰镇布置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万寿镇布置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

村庄:规划区内各中心村及自然村设置垃圾收集点。规划区内各级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城区大型转运站,进行集中处理。

2、公共厕所

城区内公厕统一按照3座公厕/Km2进行布局,内各镇按照2座公厕/Km2进行布局,各级中心村及自然村均应配置公厕。

3、道路清扫保洁

城区主、次干路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各镇到干路、支路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划区内村庄应保证其内部主要道路的清扫频率。

4、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

城区环卫车辆应保持90辆左右,各镇环卫专用车辆保持在1-2辆。 第67条 规划区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1、保护与建设任务

治理锅炉污染,调整能源结构,新城区全部建成烟控区,确保市区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达标率为100%;积极提高城市和工业气化率,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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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对市区污染企业进行分期搬迁;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汽车尾气达标率;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加强生态廊道的建设。

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与污染控制目标 (1)制定大气污染控制规划,实行总量控制 (2)治理大气污染源,严格控制新的大气污染源 (3)优化能源结构,控制高硫煤的使用 (4)大气污染企业布局合理化

(5)加强生态防护,降低大气污染危害 第68条 规划区声环境保护规划 1、声环境保护目标

规划区内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其中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不超过50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0分贝。

2、保护与建设任务

加强对声环境敏感体及保护目标的保护,确保新建工业企业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强化对工业噪声源的管理和对超标声源的限期治理;制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治理规划,发展清洁、低噪的公共交通;加强对生活和娱乐场所噪声源的监管,确保公共场所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提高环境噪声达标区的覆盖率。

第69条 规划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目标

加强环卫工作,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垃圾堆放应作防渗和无害化处理,控制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提高综合利用率;对产生有害固体废物的企业要实行严格的环境管理。

近期: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以上,无危险废物排放。

远期: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无危险废物排放。

2、主要防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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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尽快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可利用物资回收系统;继续加大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70条 规划区综合防灾体系设防标准 1、防洪排涝标准

天长市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石梁镇、永丰镇、万寿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

2、人防标准

城区人防工程按战时留城人数占城市总人口的30%-40%,人均1—1.5平方米标准控制,成片居住区内按建筑面积的2%或地面建筑总投资的6%设置人防工程。

3、抗震标准

规划区抗震按基本烈度6度设防;重大生命线工程按7度设防。 4、消防标准

消防满足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新建建筑按耐火等级一、二级建设。 第71条 规划区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站布局

保留现有2座消防站,于主城区、开发区规划新增4座消防站,与石梁镇、永丰镇实现有效协防,万寿镇设置独立的镇消防队。

2、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应结合城市道路和河道布置。当建筑沿街部分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成环状或在终端建设回车场地,道路宽度不宜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米,回车场地不小于12米×12米,通道上方障碍物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米。

3、消防供水

沿道路布置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应控制在120米以内。集中住宅区、商业区根据需要设置消防水鹤或消防水池。

第72条 规划区抗震工程规划 1、工程抗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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