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售或到期收回本年度取得的短期、长期债券,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或实际收到的本息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取得债券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贷记“投资支出”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出售或到期收回以前年度取得的短期、长期债券,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或实际收到的本息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取得债券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贷记“其他结余”科目, 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出售、转让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其账务处理参照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投资。 (二)持有的短期投资以及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出售、转让以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扣减支付的相关费用和应缴财政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结余,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结余”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609 其他预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除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 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管 理的现金流入,包括捐赠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租金预算收入、 现金盘盈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类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他预算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单位发生的捐赠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租金预算收入金额较大或业务较多的,可单独设置“6603 捐赠预算收入”、“6604 利息预算收入”、“6605 租金预算收入”等科目。 三、其他预算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接受捐赠现金资产、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到资产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每日现金账款核对中如发现现金溢余,按照溢余的现金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核实,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个人和单位的部分,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三)收到其他预算收入时,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拨款结转,借记本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财政拨 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其他结余,借记本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 记“其他结余”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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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支出类
7101 行政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预付款项,可通过在本科目下设置“待处理”明细科目进行 核算,待确认具体支出项目后再转入本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年末结账前,应将本科目“待处理”明细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
三、行政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支付单位职工薪酬向单位职工个人支付薪酬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代扣代缴或为职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时,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二)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 按照实际支付给外部人员个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 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三)为购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及在建工程支付相关款项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 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四)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对于暂付款项,在支付款项时可不做预算会计处理,待结算或报销时,按照结算或报销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五)发生其他各项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六)因购货退回等发生款项退回,或者发生差错更正的,属于当年支出收回的,按照收回或更正金额,借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资金结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转入财政拨款结转,借记“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各财政拨款支出明细科目;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 金支出转入非财政拨款结转,借记“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 转”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其他资金支出(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转入其他结余,借记“其他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其他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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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 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二、单位发生教育、科研、医疗、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活动的,可在本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或单设“7201 教育支 出”、“7202 科研支出”、“7203 医疗支出”、“7204 行政管理支出”、 “7205 后勤保障支出”等一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 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进行明 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 行明细核算。
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应当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预付款项,可通过在本科目下设置“待处理”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待确认具体支出项目后再转入本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年末结账前,应将本科目“待处理”明细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 四、事业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支付单位职工(经营部门职工除外)薪酬 向单位职工个人支付薪酬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代扣代缴或为职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时,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二)为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 按照实际支付给外部人员个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三)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为购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及在建工程支付相关款项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四)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预付账款时,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对于暂付款项,在支付款项时可不做预算会计处理,待结算或报销时,按照结算或报销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五)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以及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六)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因购货退回等发生款项退回,或者发生差错更正的,属于当年支出收回的,按照收回或更正金额,借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转入财政拨款结转,借记“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各财政拨款支出明细科目;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转入非财政拨款结转,借记“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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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将本科目 本年发生额中的其他资金支出(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转入其他结 余,借记“其他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其他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五、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7301 经营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 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经营活动类别、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的款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预付款项,可通过在本科目下设置“待处理”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待确认具体支出项目后再转入本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年末结账前,应将本科目“待处理”明细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科目下相关明细科目。 三、经营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支付经营部门职工薪酬向职工个人支付薪酬时,按照实际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代扣代缴或为职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时,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资金结存”科目。
(二)为经营活动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 按照实际支付给外部人员个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三)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为购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及在建工程支付相关款项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四)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 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对于暂付款项,在支付款项时可不做预算会计处理,待结算或报销时,按照结算或报销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五)因开展经营活动缴纳的相关税费以及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六)开展经营活动中因购货退回等发生款项退回,或者发生差 错更正的,属于当年支出收回的,按照收回或更正金额,借记“资金 结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经营结余,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7401 上缴上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款项发生的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收缴款项单位、缴款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科目”的款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上缴上级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照规定将款项上缴上级单位的,按照实际上缴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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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结余,借记“其他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750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按照实际补助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二)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结余,借记“其他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7601 投资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发生的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类型、投资对象、《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的款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按照投资金额和所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的合计数,借记本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二)出售、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本年度以货币资金取得的对外投资的,如果按规定将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资金结存”科目,按照取得投资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 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如果 按规定将投资收益上缴财政的,按照取得投资时“投资支出”科目的 发生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 贷记本科目。
出售、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以前年度以货币资金取得的对外投资 的,如果按规定将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按照取得投资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 贷记“其他结余”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预算收益” 科目;如果按规定将投资收益上缴财政的,按照取得投资时“投资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 贷记“其他结余”科目。
(三)年末,将本科目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结余,借记“其他结 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7701 债务还本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偿还自身承担的纳入预算管理的从金融机构举借的债务本金的现金流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贷款种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债务还本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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