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浙江农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细则

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是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为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规范试卷命制、试卷评阅及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逐步实现课程考试试卷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高教〔2011〕9号)和《浙江林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浙林院〔2007〕50号)》,制订本细则。

一、评估目的

1.进一步明确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基本要求,全面提高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及管理水平,促进考试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2.探索考试方式、方法改革,进一步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3.通过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质量,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二、评估原则

1.质量性原则。评估指导思想、项目设置、内涵标准均严格体现本科课程考试要求,试卷质量评价要求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目标,并体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

2.规范性原则。确定评价标准从实际出发,根据课程考试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制订评价标准,规范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3.客观性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和院系管理工作。 三、评估依据

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教学课程考试(考查)评价表。 四、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专家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遵循“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体现规范、注重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教学课程考试(考查)评价表》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1.院系自查。各学院认真准备相关文件、材料,精心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学院自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各学院根据每学期试卷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评估专家组进行抽查。

②各学院向抽查本学院试卷的评估专家组提供上学期考试(考查)课程的目录和装订好的试卷册等材料,以备专家组抽查。

③各学院根据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应包括自查工作组织及整体情况描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2.学校评估。学校专家组对学院试卷质量及管理进行评价,主要内容有:

①专家组成员应事先讨论评价标准,尽量做到要求统一,检查中对有异议或者问题较大的

试卷应随时提出讨论。

②随机性抽查课程考试试卷及部分学生答卷,课程试卷抽查比例一般为每个试卷册不少于5份试卷,抽查课程门数一般不少于20门次(以通知要求为准);

③课程试卷质量评审。抽查专家组对被抽查课程试卷册进行质量评审,一般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

④专家组对学院试卷在装订、形式、评阅、分析及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性评价,按照试卷评价指标体系,对抽查的试卷进行评估,给出明确分值和评语;

⑤专家组给出学院试卷质量及管理的整体评价。

3.评估反馈。试卷抽查完毕后,专家组应组织召开汇报会,就试卷抽查情况及时向学院的教学院长、教学管理人员反馈情况。

4.专家组组长应就此次试卷抽查工作写出书面总结(包括电子材料),内容包括抽查的基本情况、课程门数、试卷的出题质量(包括试卷的装订、卷面质量、试卷评阅、平时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及时报送至所抽查学院和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学院应及时将评价信息转达到所抽查课程的教师,并根据专家组的通报情况积极落实整改并写出书面的整改方案(包括电子材料),报送教学管理职能部门。

各学院之间应进行交流通报,推广经验,总结问题,并督促学院积极整改。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课程考试质量及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考试方式、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能力水平。

五、评估结果

1.评价项目分为装订、试题与卷面质量、试卷评阅、平时考核四个部分,权重分别为1:4:3:2,十个指标,每个指标10分,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

2.各指标的评估等级按教学质量定性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估标准给出A(10.0-9.0)、B(8.9-7.6)、C(7.5-6.0)、D(5.9-0)各级具体内涵,介于A、C之间为B级,低于C为D级。

3.学校专家组按以上记分方法评定最后得分,总分≥90为优秀,90>总分≥76为良好,76>总分≥60为一般,总分<60的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