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章程 下载本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京校友会。英文名称是Xi’an University ofArchitecture & Technology Peking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XAUATPAA。第二条 本会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京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激励在京校友发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自强、笃实、求源和创新的优良传统,为首都的发展,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繁荣富强,为祖国统一、振兴中华贡献力量。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0号楼602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校友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况交流;学术交流;联谊及体育活动;编辑、印刷内部刊物;搭建信息平台;企、事业经营活动。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本会;在北京工作、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西安是建筑科技大学各时期(包括

苏南工专、东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和院系调整时并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其他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及各类培训班学员。曾经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任教任职者;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由北京校友组成的,按学院、系别、行业或校友自愿组合的,拥有个人会员十人以上的分会性团体;以校友为法人代表的企业或单位,或以校友为代表的其他性质企业或单位。在本会的业务(行业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书;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常务理事会颁发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参加本会的活动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缴纳会费;(七)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常务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第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本会应当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会员代表应以民主的方式产生,具体办法和名额分配由常务理事会决定。代表的数量一般应在会员总数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之间。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或者罢免理事; (三)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四)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 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5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或者罢免本会负责人;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