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修改版20160105 下载本文

3.4.2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3.4.3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环保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4保证环保工程分项项目的施工质量。 3.4.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环保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4.5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环保协议,明确其环保职责。

3.4.6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环保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3.5办公室环保职责

3.5.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5.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5.3负责接待省、市、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5.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5.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5.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5.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5.8负责定期对餐具进行检测化验。 3.6企管部环保职责

3.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6.2负责定期组织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3.6.3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6.4在公司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6.5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6.6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3.6.7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班组思想工作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3.7财务部环保职责

3.7.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7.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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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7.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8保卫科环保职责

3.8.1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8.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

3.8.3 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的演练。在环保设施和场所发生应急情况的人员疏散保卫工作。

3.8.4负责对威胁、打击环保管理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9质检部环保职责

3.9.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 3.9.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9.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9.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9.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10供应部环保职责

3.10.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10.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10.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10.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10.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10.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11生产车间环保职责

3.11.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11.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11.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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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检修计划。

3.11.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11.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11.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11.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4.1.6负责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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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4.2.9负责审定监测仪器配备范围及采购计划,使环境监测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

4.3工会主席环保职责

4.3.1认真宣传贯彻绿化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3.2把环保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水保和环保工作,并对水保和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3.3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保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4.3.4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4总工程师保职责

4.4.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环保管理办法。

4.4.2负责组织“三废”治理调研、试验等技术工作,做好“三废”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4.4.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4.4对项目工程施工工艺、设备环保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4.5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5安环部长环保职责

4.5.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4.5.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4.5.3贯彻落实项目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研究项目部环保工作,决定项目部环保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项目部环保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项目部各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4.5.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5.5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4.6生产部长环保职责

4.6.1生产部长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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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6.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4.6.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6.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6.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6.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7生产副部长环保职责

4.7.1生产副部长在生产部长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

4.7.2负责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并协调好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7.3负责对污水水质状况化验、监控。按要求定期检测三废排放,进行三废污染评估分析等。

4.7.4对公司的各部门排污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4.7.5负责审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将清洁生产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4.7.6负责公司“三废”数据整理及数据跟踪工作。定期检测,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做出相应措施。

4.7.7负责有关环境扰民问题的调查、调解工作。

4.7.8对公司下达的环保指标协助部长抓具体落实工作。

4.7.9协助部长抽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违反环保制度者进行处罚。 4.7.10协助部长起草环保管理制度,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 4.7.11负责各类环境统计报表,资料的填写,汇总、上报。 4.8项目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4.8.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4.8.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环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8.3参加项目部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项目部环保存在的问题。

4.8.4参与项目部环保治理方面的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4.8.5督促检查项目各施工队、各工点环境保护工作。 4.8.6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9财务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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