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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

术导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建规发[2012]27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2.12.12 【实施日期】2012.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的通知

(建规发〔2012〕271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绿道规划设计工作,加快推进绿道网规划建设,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2日

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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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省绿道规划设计需求,有效指导、规范和协调全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是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我省新型城市化战略、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规范我省绿道规划设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或具体化。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应同时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编制人员:顾 浩 陈桂秋 赵 栋 胡智清 高 黑 孙 鹏 周 俊 马 敏 马 浩 杨永康 周伊峰 黄 勤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 次

2.1 绿道的定义 2.2 绿道的构成 3.1 绿道分级 3.2 绿道分类 4绿道规划总体要求 4.1绿道规划类型 2 / 4

4.2省级绿道网规划要求

4.3 设区市绿道网规划要求 4.4 县(市、区)绿道网规划要求 5绿道规划设计要求 5.1 绿道选线原则 5.2 绿廊 5.3 慢行道 5.4 驿站 5.5 标识 5.6 节点

1.0.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绿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1.0.2 本导则为我省绿道规划设计提供基本技术指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深化。

1.0.3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1 绿道的定义

2.1.1 绿道是以自然要素为基础,以自然人文景观和休闲设施为串联节点,由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等组成的绿色开敞空间廊道系统。

2.1.2 绿道主要功能是我省生态空间的保护系统、历史文化的展示系统、健康生活的活动系统、旅游网络的支撑系统和城乡统筹的连接系统。 2.2 绿道的构成

2.2.1 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大系统构成,主要包括绿廊、慢行道、驿站、标识和节点五个部分。

2.2.2 绿廊系统是慢行道两侧由植物群落、水体等构成的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景观生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