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下载本文

编号:S-QP-11 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程 序 文 件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版本/修改状态:A/0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页码:第1页,共3页 拟制: 审核: 批准: 1. 目的 规定产品及产品状态的标识,实现质量问题的可追逆性,保证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在制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全厂产品标识的设计以及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品质状况的标示; 3.2前准备部 3.3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3.4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原材料的标识 “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处贴上“ ”红箭头标签加以标识。 “存货卡”。 编号:S-QP-11 版/修:A/0 页码:第2页,共3页 IQC检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存货卡”。 “特采允收”标签。 4.2半成品的标识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便于车缝时对号。 “ ”红箭头标签,合格在半成品、品则无须贴标签。 “合格品”桶内;不合格品贴上“ ”红箭头标签后,放于“不合格品”桶内。 成品检验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按摆放在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加以区分。 编号:S-QP-11 版/修:A/0 页码:第3页,共3页 5.相关文件 5.1《裁床操作指导书》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进料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6.1各种标识牌 6.2《存货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