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评比标准(意见稿)
——电脑动画
一. 作品主题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和生活实际,对某一特定“事物、事件”运用视觉语言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感想。要求创意精巧,形象简洁生动,电脑技术手段运用恰到好处。
二.评比项目:电脑动画 1.作品形态界定
运用各类计算机动画软件,完成的具有角色形象、音效处理与动作表现的二维或三维动画作品。
作品可以是表现一定故事情节的动画小品,也可以是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文学、科幻作品。
作品是在一个时间内以线性方式播放的,不得有交互操作的形式和功能。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写实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2. 作品技术标准
存储格式为:AVI格式。
作品尺寸:800×600像素,分辩率72像素/英寸。 时间为:2分钟
Flash作品必须生成AVI文件格式。
必须提交完整的原始文件(建模、灯光、材质、动作、音效)数据。
3. 作品评比指标
(1) 思想性、科学性(28分)
内 容 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能科学、完整地表达主题思想 内容切合作者的学习和生活实际 文字内容通顺,无错别字和繁体字
分 值 7 7 7 7 (2)创造性(27分)
1
内 容 动作获取和形象创作均是原创 创意独特、巧妙 表现形式新颖
分 值 10 12 5 (2) 艺术性(25分)
内 容 反映出作者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能准确运用形像、色彩、空间、动分 值 5 画等视觉表达语言。 情节想象力丰富、人物形象生动活泼有个性、对白语言引人入胜 10 音效与主题风格一致,具有艺术表现力 5 构图完整,前后意思连贯画面美观,色彩和谐 5
(3)技术性(20分)
(3)技术性(20分) 选用制作软件和表现技巧恰当 技术运用准确、适当、简洁 画面播放流畅,视听效果好 分 值 6 6 8 内 容
2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评比标准(意见稿)
——电脑绘画(小学、初中)
二. 作品主题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和生活实际,对某一特定“事物、事件”运用视觉语言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感想。要求创意精巧,形象简洁生动,电脑技术手段运用恰到好处。
三. 评比项目:电脑绘画(小学、初中)
1. 作品形态的界定
运用各类绘画、图像、图形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强调运用鼠标或数字笔直接通过模拟手绘效果完成的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可以是写实的、装饰的、抽象的、传统的…… 所有提交作品必须是静态的形式,附合作品技术标准;组画不得超过5幅,不得以Flash、PowerPoint、Word、GIF等形式链接或存储。
不提倡对照片或其它图像运用拼贴等再加工手段,表达一个主题的作品。 单纯的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标题不得进入画面。
注:金山画王软件制作的作品不得参加评比。
2. 作品技术标准
显示模式为:RGB;存储格式为:TIF格式。
图像压缩采用:LZW格式(这是无损压缩方式,JPG是有损压缩方式)。 作品尺寸:1024×768(单位:像素),分辩率72像素/英寸。 提交作品:①为合并了层的文件,容量约为3M左右。 ②分层文件,容量约为15M左右。
使用苹果计算机制作的作品,存储顺序必须是:IBM PC。
3. 作品评比指标
(3) 思想性、科学性(28分)
内 容
分 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