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工商局开展网络市场
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某市工商局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初见成效
今年以来,xx市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据统计,截止目前xx市共有各类网络经营主体533户,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6起,罚没款15.6万元,责令改正网站(网页)13个,删除违法宣传信息21条,有效地规范了网络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
一、加大基本投入,强化网络监管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我局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对网络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了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力求开拓监管的工作思路。并从系统内抽调专人到省局市场处跟班学习,强化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能力。同时,拨付专项经费,购置了计算机、打印机和摄影拍照器材等设备,专机专用,为网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定格巡查网络经营主体台帐发现违法行为。该局将前期搜索建档的网络经营主体台帐下发各辖区工商所,由各工商所每半月对本辖区涉网主体网络信息予以巡查,重点查看企业网页上的“企业简介”和“企业荣誉”等部分,查看企业的发展历史、经
营规模和主要荣誉以及取得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二、加强调查摸查,建立网络经营主体台帐。
(一)采用“一搜一补一核对”的办法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摸底调查,截止目前,xx市辖区涉网主体共有533户,其中独立申请域名(网址)开设网站(店)的有337户(企业302户、个体工商户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进入他人网络交易平台开设网店的有268户(企业214户、个体工商户51户、农民专业合作。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团购网站及商务信息、生活信息、旅游、专业服务等网络交易服务网站为整治重点;以儿童老年用品、电器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农资化肥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弛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查处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通过大力整治,促使网络经营者违法失信成本增加、责任意识得到强化、网络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受到遏制、网络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网络交易信用环境显著改善、网络消费信心不断增强、网络创业创新热情进一步增强。在监测监管和整治市场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
(二)整合执法力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制定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提出具体措施,倒排工作计划,明确牵头股(室)所,配合股(室),
责任单位,具体人员。并强调股(室)所要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系统内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同时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明确任务措施,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 一是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强化监测监管。结合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集中商品,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农村电商、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定向监测。在监测监管中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落实网店实名制。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要求,集中开展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一批非法主体网站。目前我县登记注册网络经营者有44户,已申请亮标网络经营者有8户,只注册营业执照未经营的网络经营者有26户,变更经营范围的网络经营者有1户,未申请亮标网络经营者有9户.没有发现非法主体网站。
三是强化平台责任,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检查我县平台经营者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没有出现整改约谈。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整治网络市场。严厉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加大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房地产、金融等行业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坚决
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商誉、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移动社交媒体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及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严惩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整治网络市场中,没有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五是畅通维权渠道,打击网络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积极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督促其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今年没有接到网络消费者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