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外出登记制度管理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统计绩效与工作数据,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公司考勤制度配套完善制度,主要用于规范公司员工外出登记管理工作。
1.正常上班时间,凡外出办事所有员工一律在办公室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实行事前登记。
2.员工外出办事需由其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记录,并在“返回时间”档预估返回时间。
3.外出人员在外出办事结束后,须在打卡机上进行打卡记录。 4.如果上班时间有急事需外出,可以请两个小时的带薪假,但每个月最多只允许请两次,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办理因私外出手续,请先到行政部领取《因私外出申请表》,报行政部门审批、备档,早上不可以请因私外出,因私外出需本人亲自填写申请表审批后方能外出,通过电话请假者无效。
5.违反规定依下列制度执行:
A.外出虽按规定办理,经查外出事由为办私事,却以外出办公为由,经公司两人证实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B.外出未按规定办理,经查外出事由属办公,且经公司两人证实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C.外出未按规定办理,经查无法核实事由属办公,不能经公司两人证实
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D.员工外出和返回都需进行打卡登记,未登记者作旷工处理。 E.员工外出办公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公司两人证实者,两人证实有误需负连带责任。
6.每月由行政人事部以《考勤统计表》和《外出登记表》为统计依据核算出勤结果
报送部门:全体员工 执行部门:办公室 解释部门:办公室
安徽省国泰医药集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