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下载本文

云南省沾益县西河西平镇段治理工程(一期)

浆 砌 石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沾益西河监理部 二○一一年一月

沾益县西河西平镇段治理工程(一期) 浆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SL399—2007《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且结合《沾益县西河西平镇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和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内部监理细则编制而成,仅适用于沾益县西河西平镇段治理工程(一期)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起到指导性作用。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再协同相关人员研究协商解决。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现场施工放样施测前21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内容应包括:

(1) 工程简况及施测范围。

(2) 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应包括施测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3) 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 (4) 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

2.2在浆砌石工程开工28天以前,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砂浆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部提供一式三份至少包括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部审核、备案。

试验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2.3在进行砂浆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或其试验室)应书面通知监理部,以使得必要时检测监理工程师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认证。

2.4浆砌石工程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部报送浆砌石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砌石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浆砌石砌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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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砌筑程序(包括砌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有预埋件要求的还应包括预埋件埋设详图)。

(3)砌筑进度(包括砌筑工程量、进度安排)。

(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料、施工用水泥、掺合料与外加剂)。 (5)砂浆生产(包括配合比、拌和时间以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计分缝、缝面处理、排水设置、预埋件等作业内容)。

(7)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 (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9)合同支付计划。

对于需人工打磨的粗料石、毛条块石等,承建单位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

2.5特殊部位(如倾面、扭面等)的浆砌石施工措施,监理部认为应该特别报告的情况下,承建单位均应在该项浆砌石施工作业的21天前,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

2.6浆砌石工程砌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砂、水泥、外加剂和掺和料)均应有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或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14天前报送监理部检查认可。

2.7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或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

3.1承建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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