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检查要点汇总 下载本文

化工企业安全检查要点汇总

1安全检查总则

1.1建构筑物、仓库、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间距、建筑物耐火等级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

1.2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每年定期演练至少2次;应急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1.3甲、乙类物品厂房、 生产、储存场所、具有危险的区域性地段均要张贴警示标志。安全装置建立档案,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校验、检修和维护保养。

2综合安全检查要点

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同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2.1检测与报警设施

2.1.1工艺装置火灾爆炸危险部位,设置超温、超压、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

2.1.2可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扩散处,设置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检查。

2.1.3储罐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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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作业人员公布。

2.2泄压设施

2.2.1可能引起超压的设备设置的安全阀,是否按标准进行定期校验。

2.2.2生产现场甲、乙、丙类的设备,事故紧急排放(安全阀、爆破片、自动紧急切断进料设施等)检查。

2.3防静电措施

2.3.1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是否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3.2液氨、甲醇的装卸栈台和输送管道、设备及相关建筑物、构造物的金属构件等电气连接,接地检查。

2.3.3液氨、甲醇罐车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2.3.4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Ω。 2.3.5是否在安全流速下输送易燃物料。

2.3.6在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及储存场所,是否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2.4防雷设施

2.4.1仓库是否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2.4.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可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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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的钢罐等,防雷接地装置。

2.4.3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2.4.4在爆炸危险区域内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跨节等防雷措施检查。

2.5阻火设施与呼吸阀

2.5.1可燃气体放空管、排气管出口处阻火器检查。 2.5.2甲醇贮罐的应装空气呼吸阀检查。 2.6通风设施

2.6.1空气中含有容易着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是否装设送、排风系统及防爆、防静电检查。

2.6.2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的粉尘的现场加湿、除尘检查。 2.6.3甲、乙、丙类生产厂房的送、排风管道检查。 2.7围堰、泄险与防护堤

2.7.1开停工、检修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围堰和导液设施检查。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照明通风设施检查。

2.7.2氨库、甲醇罐区防火堤、事故存液池检查。 2.7.3 岗位事故报警电话检查。

2.8工艺装置区、储存区、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内的消防设施的配置

2.8.1工艺装置区或罐区,独立消防给水系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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