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书(各分包单位) 下载本文

**大学城建设项目**大学生活区房建项目

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书

合同编号:

为切实加强总分包管理,保证大学城项目工程建设有序进行,按照《**大学城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总承包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房建七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签订如下协议:

一、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内容

专业分包施工工程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以业主指定的工作内容为准。 二、

总分包单位的权利义务

1、基本规定 1.1、

总包单位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总承包管理办法在计划、工期、质量、安全、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统一指挥、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总包单位现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2、

总包单位有权按总承包管理办法及**大学城其他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各项管理。

1.3、

双方均享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以及总承包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总包单位一般义务

(1) 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工具

总包单位应向分包单位无条件提供井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装置和机械,包括机驾人员的操作,但进出垂直运输工具的装卸货工作由分包单位负责。但如分包单位因自身需求要总包单位另行搭设井架、塔吊的,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向分包单位收取相应的费用。

(2) 施工脚手架、排栅

在施工脚手架尚未拆除前,总包单位应无条件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和爬梯等设施给分包单位使用。分包单位必须配合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提前提出这些设施的使用计划。

但如分包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工程整体进度计划要求,在总包单位拆除脚手架前进行相应工程施工,需总包单位推迟拆脚手架日期或另行搭设脚手架的,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向分包单位收取相应的费用。 (3) 轴线与标高

总包单位有义务无条件为分包单位提供轴线和标高的控制点,包括在每层每房间及必要的位置设有标高控制线,以供分包单位作施工定位和高程使用。 3、施工场地管理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向总包单位提出其施工及材料、设备堆放所需场地面积、部位等要求,以便于总包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对于临建设施,总包单位按《**大学城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对专业分包单位提出统一规格标准搭设的要求,并对现场场容场貌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私自乱搭乱建。

4、施工临时道路管理

现场施工临时道路布置由总包单位统一规划,必须符合《**市建设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规定,主干道及排水沟统一铺设、统一维护,确保施工道路畅通排水无阻。 5、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1) 总包单位应在每个施工(区域)楼层设置供水龙头,以方便于分

包单位用水方便。

(2) 总包单位必要时有义务为分包单位提供高压水泵,同时派专人管

理。

(3) 总包单位在各楼层均安设分电箱,以确保分包单位用电。 (4) 总包单位统一为其标段内所有分包单位代缴水电费。需要使用水

电的分包单位进场后,向总包单位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后,自行挂

表使用,每月按规定向总包单位交纳水电费。

(5) 为了防备电网供电故障或电力供应不足,分包单位自行准备发电

机以作临时供电用。

6、场地清理管理

分包单位应做好各自的剩余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总包单位的指定集中地点,由总包单位统一外运。由于分包单位未能及时按要求清运,影响总包或其他分包单位施工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总包单位负责组织进行清理外运,并向该分包单位收取相应费用。

在竣工退场前,分包单位的建设材料和搭设的临时建筑应自行清场清运。

7、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总分包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1) 安全设施

① 总包单位应在施工临时道路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限速等标志,保证场内畅通、安全;在靠施工场地的主要施工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栏和标志;在“四口五临边”设置安全围板和警示标志。分包单位在需要拆除有关安全设施的时候,必须上报总包单位统一安排。

②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应在本单位施工范围内设置相应的安全消防措施,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边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2) 总分包管理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监控,严禁违章作业;积极参与工地的各项安全文明生产、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有关整改事宜。分包单位的整改工作若不能达到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消防管理标准(或不能及时达到要求的),经监理工程师核准,总包单位可以协助分包单位予以整改,其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将由分包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