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网络维护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精心整理

综合区域

代维—传输本地网光缆线路技术规范书

一、传输本地网光缆线路社会化代维服务技术规范 1. 专业分工界面

1.1与其他专业界面: (1) 与传输设备界面: 光缆入局后第一个ODF架光纤连接器为界,连接器及以内归传输设备维护,连接器以外归线路代维维护; 光缆线路中的金属线以进入局或中继站的第一个接线端子为界,接线端子的维护属于传输设备; 已介入OLP的传输系统,以光缆进局的第一个ODF架上的连接器为界,OLP设备及相关附属配套设备(如放大器、色散补偿模块,含端子和尾纤)及连接器以内由设备维护,连接器以外部分由线路维护,光缆自动检测系统及其附属配套设备由线路维护。光缆无人中继机房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由传输线路负责。 (2) 与驻地网界面: 对于使用驻地网开通的业务,与其专业界面的划分采用驻地网界面划分原则(室分、WLAN、家客等),统一以驻地网(小区、高校等)内最近1个光交箱为界(无光交箱的,以小区外最近一个接头盒为界),以外归传输线路专业维护,以内归其它专业维护。 (3) 非驻地网界面: 未使用驻地网开通的所有业务(基站、集客、室分、Wlan)适用此规则,光缆线路以进入局站的第一个光配线架(ODF)上的第一个光纤连接器为界,连接器(ODF)及其以内的维护属于其他专业维护,连接器(ODF)以外的维护属于光缆线路维护。 1.2与其它代维单位分工界面:

(1) 与集客、基站代维界面划分:

光缆线路以进入局站的第一个光配线架(ODF)上的第一个光纤连接器为界,连接器(ODF)及其以内的维护属于集客、基站代维维护,连接器(ODF)以外的维护属于综合代维维护。

(2) 与传输干线代维界面划分:

干线光缆经过的全部管道、架空、直埋线路(含同路由敷设的本地网光缆、光交箱及附属设施等)均由干线光缆线路代维单位负责维护,其它纳入综合代维维护。

精心整理

2. 资源配置要求

代维公司在满足日常维护质量要求、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应该结合“集中化、信息化、精英化”等创新手段的应用,有效提升人员效率。传输本地网光缆线路维护人员配备采用基本维护工作量进行核算。

代维单位应在省会城市石家庄设立省级机构,作为全省本地网代维项目的管理中心,应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应具备全省本地网代维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分析及协调、调度能力,并配备专人与省公司接洽;代维单位应在地市级设立区域综合代维中心,县区级需设置维护站。

代维公司地市级机构应设有固定的7×24小时值班室。通信抢险车(装备抢修工具和仪表)应在固定地点实时待命,随时做好障碍抢修的准备,做到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能迅速出发抢修。 代维公司各级机构必须设立传输代维项目专人负责制,并A、B角互为备份;负责人必须同时配备专用联络手机及其他通信手段,手机和其他通信手段均应7×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可以随时联系;地市级负责人应保证在出现故障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如不在当地或有其他事务,应将指定B角为临时负责人,并通知运营方。不能出现A、B角同时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 代维公司在代维地区应自行配备能完成代维工作所需的工具、仪器、仪表和车辆及零小易耗品(配置标准附后)。

代维公司应有条件和能力储存、管理用于代维工作所需的备品和备料。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中国移动河北公司网络代维组织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要求》。 2.1驻点配置要求 (1)市区级 原则上不少于1个代维驻点,代维公司应合理设置代维驻点,确保区域内任何故障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 (2)县区级: 原则上不少于1个代维驻点,代维公司应合理设置代维驻点,确保区域内任何故障6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 若该县、市(区)线路少于200地面公里,可同邻近县合设1个维护站,但该维护站的地理位

置应能兼顾两个县。

2.2代维人员配置要求

具有专业资质的维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数量应视代维线路的重要程度、代维工作量、维护环境等具体情况配置,原则上不低于以下要求:

(1)线路日常巡线人员:

本地网光缆线路每50地面公里配置不少于1人。

精心整理

线路日常巡回应有固定的熟悉管道、线路路由的巡回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更换巡回人员应事先

跟随原巡回人员熟悉路由,作好交接工作。

(2)市/县区维护站人员配置要求: 市区级维护站维护人员不少于6人; 县区级维护站维护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确保抢修时投入的维护人员能够完成维护合同所规定的维护内容及指标的要求。

(3)代维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熟悉代维通信网络、设备的基本结构和技术知识,熟悉运营方关于代维专业的维护管理规定、细则并严格规范地遵照执行。 (4)乙方代维人员应参加河北移动组织的代维人员资质认证,并取得传输线路专业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每个维护站至少2个代维人员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登高证书。 2.3车辆配置要求 (1)市区级 市区综合代维中心不少于1辆车;市级维护站不少于2辆车。如果合并设置不少于3辆车,其中皮卡车、轻型货车至少各1辆。 (2)县区级 每个维护站不少于2辆车,其中皮卡车、轻型货车至少各1辆。 (3)车辆驾驶员均为专职驾驶员。 2.4仪表工具配置要求 (1)市区级: 每个维护站仪表配置不少于1套。 (2)县区级: 每个维护站仪表配置不少于1套。 每套仪表配置标准如下(最低配置): 类型别 号 1 2 3 仪4 表 5 6 7 8 名称及型号 光时域反射仪(OTDR) LD稳定光源 光功率计 光缆线路路由探测器 可见光源 兆欧表 接地电阻测试仪 数字万用表 单位 数量 2 台 2 3 1 部 1 1 1 1 备注 按光纤传输波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