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544-2008 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 下载本文

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

GB14544-2008

前 ?言

本标准的4.1.1、4.1.3、4.1.4、4.1.5、4.1.7、4.1.8、4.2.1、4.2.2、4.3.1、4.3.2、4.4.1~4.4.4、4.5、4.7.1~4.7.2、4.8.1~4.8.2、5.1.1、,5.1.2、5.2.1~5.2.4、5.2.6、5.2.7、5.3.2~5.3.6、5.4.1、5.4.3、5.4.4~5.4.7、5.5~5.12、5.13.2、6.1、6.3.2、6.5.1~6.5.2、6.5.4、6.5.5、6.5.7、6.6.1、6.6.3、7.2.1~7.2.2、~、7.3.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 ?本标准代替GB14544-1993《氯乙炔安全技术规程》。 ?? ?本标准与GB14544-1993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标准名称; ?? ?一一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 ?一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重新定义术语动火作业(见3.1);

? ??一一增加了新、改、扩建氯乙烯相关生产单位的安全许可要求(见4.1.1); ? ??一一修改了氯乙烯相关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的要求(见4.1.4);

?? ?一一将设备巡检并入后续章节(1993年版4.1.5,本版本的5.8); ? ??一一修改了安全标志的使用、设置要求(1993年版4.1.6 ? ??一一修改了压力容器诸方面的规定(1993年版4.1.7

? ??一一增加了氯乙烯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本版本4.1.8);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装置的消防设施的要求,且增加了对报警装置的要求(见本版本4.2);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氯乙烯系统及聚合系统的电气安全要求(见4.3);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防雷、防静电接地要求(见4.4);

一一取消了关于液体、气体氯乙烯流速的条文(见1993年版4.4.4);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聚氯乙烯厂房的通风设计(见4.5);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岗位、作业人员个体防护器具的要求(1993年版4.7.2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作业场所氯乙烯浓度要求(见4.8.1); 一一增加了氯乙烯糊用树脂安全要求(见第4章~第8章);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新、改、扩建氯乙烯相关生产企业的区域布置要求(见5.1.1);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厂房结构要求,并增加了防爆要求(见5.1.2);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物料中控制指标的管理(见5.3.1);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氯乙烯管道系统的静电接地电阻值(见5.4.2);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合成混合器、聚合釜的防火、防爆要求(见5.4.4);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自控系统的气源的要求(见5.4.6);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自控装置的安全要求(见5.4.7);

一一将粘釜物清除与防粘釜并为一条(1993年版5.9、5.10,本版本5.9); 一一合并了紧急情况处理时的应急措施(1993年版5.12,本版本的5.11、5.12);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精馏尾排废气中排放标准(见5.13.1); 一一增加了管道布置要求(本版本的6.2);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管道敷设的要求(1993年版6.2,本版6.3);

一一增加了管道的压力试验,且修改了管道泄漏试验(1993年版6.3,本版6.4);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氯乙烯气柜的消防设施要求(1993年版6.4.1

一一增加了液体氯乙烯通入气柜的限制(1993年版6.4.4

一一将第7章和第8章合并为一章“检维修安全”(1993年版7章和第8章,本版7章);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清釜作业时釜内氯乙烯浓度的允许值(1993年版8.1.1 一一增加了大量外溢氯乙烯事故处理(本版8.5);

一一修改了有关安全管理制度(1993年版10.3,本版9.3);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涉及1211灭火剂的条文(见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玉昆、方诚、党宏斌、郑昕。 本标准1993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氯乙烯及其聚合物生产的基本规定、生产安全、管道与设备、检维修安全、现场应急处理、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采用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和氯乙烯聚合物的单位。与氯乙烯聚生产有关的部门,亦应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